第14屆環評委員會委員遴選 今起兩周開放推薦

環保署第13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委員將於110年7月31日任期屆滿,為銜接第14屆環評委員會任務,環保署表示,即日起至110年6月15日止,為期2周,公開接受法人、機關、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環保公益團體,推薦專家學者擔任第14屆環評委員會委員。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規定,環評委員會置委員21人,除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為當然委員外,有關機關代表5人,其餘委員14人,由主任委員就具有環境影響評估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中聘兼。
為遴選具有環評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擔任環評委員,環保署訂定遴選要點,受推薦專家學者須具備環評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包括從事環評相關項目技師滿8年以上、國內大專院校專任副教授以上、曾任登記立案環保公益團體負責人滿3年以上、曾任各機關環評委員會委員滿2年以上、曾任學術研究機構環評相關項目副研究員以上、其他經遴選委員會專案認定者。
考量環境保育及社會經濟等面向衡平性,專長涵蓋「生活環境」「自然環境」及「社會環境」3大領域,包括空氣品質及噪音、振動、水資源及水汙染、廢棄物及資源循環利用、土壤及地下水、毒性化學物質及健康風險評估、氣候變遷與能源、地形及地質、海洋、海岸及島嶼、水土保持與防災、生態系統、土地利用規畫及管理、文化資產、社會、產業經濟及區域經濟等項目,環保署將就各界推薦人選,遴選出三大領域專家學者委員。
環保署表示,即日起至110年6月15日止公開接受外界推薦專家學者,逾期、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將不予受理。此外,環保署環評審查會議採線上直播方式辦理,因直播作業涉及後續當選委員意願,各推薦單位應先徵得受推薦人同意後再予以推薦。環保署後續遴選過程,將通知可能當選的專家學者,填寫自我揭露提報表及線上直播同意書。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