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水下沉船考古起步慢 文化部培育潛水教練成尖兵

國內的水下文化資產保存和調查(水下考古)還在起步階段,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為培育第一線的潛水教練成為水下考古尖兵,甄選25名潛水教練在屏東墾丁舉辦4天3夜的教育推廣活動,傳授文化資產保存知識和處理發現水下文化資產的正確觀念,期讓更多埋藏水下的古沈船、史前遺址等文化資產寶藏,在被發現的第一時間即立即通報,以獲得最適當保存維護。
台灣2015年通過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研院水下考古研究隊聯手淡江大學水下科技中心在全台展開系統和科學性調查,在上百處水下調查研究中,已有澎湖、綠島周邊海域6處沉船,具水下重要文化資產條件,經文化部水下文資審議委員會過,列冊現地保存。
淡大水科中心主任劉金源說,以台灣的海洋環境和資源優勢,更應該要能善用並形塑台灣的海洋文化,尤其是海洋中的文化資產,更是創造永續發展的新契機,包括各種人類生存遺跡和運輸工具及其載運物品等,都是建構海洋文化的重要來源,水下文資法通過,也獲得更有效的保存、保護與管理。
他說,我國對於水下文化資產的保護起步較晚,但發展速度並不慢,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建議下,目前水下文物更以現地保存為主流,以台灣周邊的海域,特別是很多專家都指出台灣海峽是個水下考古的樂園,擁有相當豐富的人類活動與沉船遺跡;近年除在上百處進行水下探勘考古、掌握更多資料外,加強專業人才培育和國際交流等,也讓台灣的水下文化資產獲得更多保護與發展。
他說,以1867年美國商船「羅妹號事件」為例,當時在恆春半島南端發生船難,因誤闖排灣族領地被認為是侵略者而遭殺害,引發美國海軍海外出兵、與原住民頭目簽訂台灣第一份國際盟約,但沉船搜尋工作牽涉甚廣,難度極高,考古隊仍不放棄尋找;這次推廣活動讓更多潛水人員充實水下文化資產知識,期待撒下的水下文化資產保護種子,未來能開枝散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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