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孝親費算棄養?律師解釋法律真相 網友意見兩極掀熱議

子女出社會開始工作之後,若沒有給父母「孝親費」,算是棄養嗎?這個問題引發社會熱議,對此律師蘇家宏拍片解答,明確指出「孝親費」並非法律概念,子女不給錢不能因此控告「棄養」。
蘇家宏表示,有長輩詢問「孩子不給孝親費,可以告他棄養嗎?」但從法律角度來看,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孝親費是基於子女的孝心和道德層面的自願行為,並非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就是你為了孝順家人,所以才會給他(父母)的錢」,因此不構成法律上的棄養問題。
蘇家宏補充,「棄養」在法律上確實存在,但通常是指父母因年老或失能,長期臥床導致無法自理生活時,子女沒有照顧就是遺棄,「這是會犯法的」。假如今天爸媽已經擁有自己的財產,他們可以用自己的財產過生活,「在法律上他(父母)就沒有受扶養的權利」。
蘇家宏提到,有些父母其實是怕孩子亂花錢,所以才會要求給孝親費,名義上看似收下,實際上是幫忙存錢。蘇家宏建議,「如果是這樣的父母,其實我覺得不妨給他孝親費,但是如果你擔心的話,就是看是用哪個專責的帳戶」。
對此,有網友表示,「養小孩本來就是父母的責任,不應該要求回報」、「小孩沒給,就會被扣上不孝帽子,壓力太大」、「照顧小孩是你(父母)應盡的義務,不要把你應盡的義務講得多偉大要小孩以後長大報答你。如果小孩未來每天飯吃不飽、衣服穿不暖,拜託不要讓他來到這個世界受苦。只有給小孩高於標準的環境才叫偉大,把小孩當投資工具的不叫家人,叫做交易對象」。
不過也有人認為制度不公,「父母有能力就不用養,那死後遺產為什麼子女還有繼承權?」、「父母有能力子女就可以不撫養父母,那為何父母死後子女還有預留份可拿,不公平」、「唉!孝親費只是對老人家的關心,不在乎多少,偏偏現在小孩扭曲了意義」。
更有人表示,「以前給的孝親費,結果父母都轉給哥哥」、「兒子給錢,婆婆卻把錢交給大女兒管,還要兒子負責照顧,這樣公平嗎?」也有網友直言,「給到我自己都買不起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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