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相對論10月(上)】黃瀚嶢vs.徐振輔/遭遇如何形構世界?
令人意外、難以預測、受他者介入影響的瞬間
徐振輔:
幾年前出版的小說《馴羊記》裡,我曾拋出一個問句:「既然可以透過爬梳文獻,了解一切關於雪豹的生理學、生態學、外觀細節,以及被人類認識或遺忘的歷史,那麼對寫作者而言,實際遭遇還有什麼不可取代的意義?」當時的我沒有答案,但不曾碰見雪豹的遺憾,仍產生巨大的情感動力,迫使我幾度重返高原,至終寫下那本書。
遭遇意味著什麼?不妨來想像這個詞的使用情境──遭遇突如其來的大雨、遭遇令人發寒的老虎、遭遇久無聯繫的朋友。它描述的不是尋常事物的例行會面,而是令人意外、難以預測、受他者介入影響的瞬間。就像一列火車在行駛無數次的環形鐵軌上,突然被人拉下轉轍器,進入一條不知通往何方的陌生岔路。
這種循環時間的斷裂往往成為敘事的核心。比如在很多傳統部落,人們會圍繞火堆,講述森林、草原、大海上的遭遇,又或者談論令人期待、心生畏懼、可能發生卻尚未發生的潛在遭遇。對城市人而言,遭遇同樣在時空汪洋中為記憶定錨。維吉尼亞・吳爾芙在散文〈街頭出沒:倫敦冒險〉裡,描述自己以買鉛筆為藉口,在倫敦進行的一場冬夜漫遊。彼時迎面而來的燈火、店鋪、二手詩集、瑣碎話語、陌生男女,不斷挑動思緒與記憶,意識之流攪起陣陣漣漪。原本分離的諸多時空,在遭遇那一刻重新纏結。
與其他物種遭遇,則是自然觀察作為一項當代嗜好的根本特徵。我相信每個熱衷跑野外的人,都曾在發現特定物種時,體驗過一種精神振奮、脊背發麻,乃至如同神靈附體的感受。有時它會形成記憶的銘刻,改變一個人看待事物的方式,甚至對職業生涯選擇產生重大影響。英國人文地理學者Jamie Lorimer將這個瞬間過程稱為頓悟(epiphany)。
我們都有許多熱愛生態的朋友,不惜在野外消磨大把時光,只為求得一次短暫邂逅。有些人後來成為保育人士、生態學家、攝影師、調查員,又或者──像我跟瀚嶢這樣──成了寫作者。我不禁思考,遭遇那一刻究竟發生了什麼?它以何種方式在一個人身上留下痕跡?乃至形成社會現象?
往某些邊緣與縫隙游離而去
黃瀚嶢:
談及與其他物種的遭遇,腦中回溯至童年的情境。
或許是一九九◯年代左右,某種社會集體意識的烘托吧。仔細回想,國小的那些十分鐘下課,似乎在草叢樹叢裡抓昆蟲、撿蝸牛,翻閱圖鑑查找路旁野花的名字,這樣的「遭遇」,彼時已被稱為「自然觀察」的活動──早早就開始成為我刻意聚焦的重點經驗。在那個年紀,尋求遭遇的動機單純,彷彿只想滿足某種自我想像,某種狩獵與採集的潛藏慾望,與從兒童百科讀來的「博物學家」,這近乎神聖的名詞,結合在了一起。或許也因此,有意無意地,我繞過許多來自人間的可能體會,卻往某些邊緣與縫隙游離而去。那時並不知道,這種人世邊角,日後可能開展出遼闊的田野,甚至隱含著什麼救贖的可能。
近年因為幾個生態專欄的緣故,我確實非常渴求更多的野地經驗,某些動植物,哪怕一瞬的目擊也好,就那一瞬,像核定了書寫的資格。所謂資格,倒不是什麼非虛構的堅持,而是見過與沒見過,就形成意義上的鴻溝。即便是小說情節的創作,似乎內心就是不願在這類段落上進行虛構。如果說書寫是為了表達某種感受上的真實,那麼生態書寫的真實,彷彿正就建立在遭遇的描述之上──那麼多超乎預期的細節,點亮我的雙眼,或者,如果多數細節都在意料之內,遭遇的光芒就會黯淡許多許多。
想起中學時代,我努力記憶了許多圖鑑上的名字,像遠方故事的型錄,一旦在某處遭逢這些生物,那個瞬間,故事就來到眼前,或者,是自己抵達了某種遠方。不只生物體本身,包含整個時空脈絡,何時何地,何種自我狀態,這一切構成了敘事的本體。
有時想起這些年的翻閱、踏查,東拼西湊地建立物我關係,這些瞎子摸象的過程,或許反倒是在一個經驗匱乏的年代,逐步逐步建構出一個理想中的自我。遭遇,似乎同時建構了觀察對象的認知,以及自我的認同。
幾年前,我參與的知本溼地環境運動,後來成為散文作品《沒口之河》的那些記憶,或許也是源於某個遭遇的結果──臺東的保育團體發現了一對罕見的東方白鸛,在一團尚未被整理的歷史廢墟中落腳,於是開始聯繫上土地早年的主人卡大地布部落(又稱知本部落),因而有了知本溼地這個名字,成為未來反對光電運動的代號。鳥的降臨,足以改變土地的意義,建構社群的認同,就像所有伏筆,突然出現了融貫一切的結論,那確實是種頓悟。
或許,遭遇所建構的,已不只「自我」,而是創生了一個不曾被發展的「他-我」認同。在遭遇之前,我們都還不是後來那個,為了他者而行動的自己。
自然觀察往往強調行走
徐振輔:
究竟什麼樣的遭遇,才能成為瀚嶢所描述的創造性事件呢?我這裡嘗試回歸根本,將遭遇概念化為「分離的事物在移動中碰到一塊兒」的過程,如此它理應涉及兩種相反方向的運動:一個是我前往他者所在之處,一個是他者來到我所在之處。
多數人應該有過一種經驗,小時候參觀城市動物園,瀏覽世界各地蒐羅來的珍禽異獸──非洲的獅子、中國的熊貓、澳洲的袋鼠、印度的孔雀、南美洲的食蟻獸等等──儘管物種令人驚嘆,但圍欄中的牠們看來有些慵懶、無聊、意興闌珊,這讓你隱約感到惋惜,覺得這裡不是牠們真正的居所。就像約翰・柏格在〈為何觀看動物?〉 當中表達的困窘:「人們到動物園跟動物相遇,觀察牠們,看見牠們,實際上是對於不可能實現的遭遇的紀念碑。」
於是為了追求「真實的」遭遇,很多人選擇前往塞倫蓋蒂尋找獅子,前往新幾內亞尋找天堂鳥,前往青藏高原尋找雪豹。雖然物種本身沒有不同,但動物在那裡依照自身紀律行事,對周遭一切保持高度警覺和拒絕的權利。你不得不付出更多時間、體力、金錢,不斷調整感官與行為,才有機會(或許遙遠又短暫地)見上一面。相應的報酬是,你會得到跟在動物園截然不同的感受。
以剖析現代旅遊現象知名的學者 Dean MacCannell 斷言:「現代人被判決要去他處──任何地方──尋求本真性,看看能否在他者的簡樸、貧窮、貞潔或純淨之中瞥見一些蹤影。」如果放在自然觀察的脈絡下,他處指的正是其他物種,即生物意義上有別於人類的存在。自然觀察者盼望非人物種展示獨特的生命計畫,其魅力不只在於純粹的物種外觀,而是在於那具身體如何與環境產生關聯──豹子獵殺岩羊,雪地留下草書般的搏鬥痕跡;冰凍的溪流閃亮如鋼,禿鷲從空中目睹一切。人們渴望不被刻意編排、沒有中介的接觸,藉此從現代生活的緊密秩序中暫時解脫。當場景切換至動物園,魅力便煙消雲散。
正因如此,自然觀察往往強調行走,那是一種吻合人類感官速度的移動速度。這種行走不像過馬路、爬樓梯、上下班那樣,只是把身體從一個地點運輸至另一個地點,而是在某處徘徊、耐心等候野性,像一個懷抱願望的人耐心等候流星。生態愛好者常常用「跑野外」描述這項嗜好,若從路跡上看,那有時像是沒有目標的漫遊,但事實上,他們始終依循「朝向他者」的方向前進。
如此看來,遭遇必然涉及一塊名為「野地」的例外空間,以及一段「行走」的時間過程,且這兩者需要相互詮釋才能完善──野地啟發行走,而行走實現野地。
身邊就是野地
黃瀚嶢:
野地。我想起上個月,在午夜的林道邊,終於看到了野生褐林鴞的事。我們都知道這種大貓頭鷹的稀有,也始終以各自方式與其錯身而過。我曾在同一地區發現其吐出的食繭,撿到落下羽毛,也曾在附近林間聽見好幾次暗夜的鳴聲,光聽到,也是某種遭遇了吧?但真正看到那模糊的身影,在那個精準的時空定位──那根枯枝上,褐林鴞鼓起了白色的喉部,呼呼呼呼鳴叫著,就在前後不到十分鐘內,那些描摹不盡的感受,好像才真正觸及了這生物整全的存在。從我首度聽聞這種鳥類的傳說故事至今十幾年,這才終於足以成為一次堪可描述的經驗──那條林道,若我將為其書寫,才終於成為了我看過褐林鴞的地方。
其實我真正第一次「看見」這種貓頭鷹,是在動物園的夜行館──但那畢竟不能算真的看見。在動物園的經驗,幾乎與網路影片無異,近在咫尺,肯定比野外的觀察更清晰,還充滿了即時的解說資訊──然而這種遭遇,某種被管制與馴化的視角,在「生態觀察」的脈絡中,便幾無意義。
借用班雅明的詞彙,動物園這種設施,能帶來什麼遭遇的「靈光」嗎?我記得吳明益早年常提及一個例子,就是在河口目擊一排埃及聖䴉自天邊飛過,那很美,但又殘酷,因為埃及聖䴉是原生在非洲的入侵物種,那種矛盾性,讓他一時失語。埃及聖䴉,就是自動物園逃逸的。就跟幾年前被誤殺的東非狒狒一樣,當牠們離開管制,就像離開國家公園,誤闖農舍的黑熊,忽然對於整個社會而言,成為具有重大意涵的一種遭遇──原來此地,仍有他者存在。
我曾在臺北近郊遭遇一棵大王椰子。這毫不稀奇,你我自小到大的每個校園裡,大概都植有這種椰子。這種雨林植物,隨著殖民與貿易的軌跡,被栽種到全世界,從原本林立的樹海,被移植到了開闊的道路與廣場旁,成為威權的象徵。但這幾棵椰子樹,卻出現在那樣一處,被各種都更移植的樹木所填充而成,高聳而奇異的都市樹林,在那被稱為「樹木銀行」的安置區中,這些椰子,彷彿回到了中美洲原生的棲地──它們突然在錯位的時空中,展現了某種本真的光暈,某種「靈光」。
這種本真性,忽然讓我自小在城市縫隙進行的自然觀察,有了另一層意義,原來身邊就是野地。都市漫遊,重新定義了都市,也重塑了某種當代漫遊者的主體。
在城市,我們總有移動的目標,有各式代步的工具;鋪天蓋地的資訊,也隨時定位著行走的意義。然而班雅明曾提及的漫遊,在一個更新的名詞,「走讀」的脈絡下,也具有在當代實踐的可能,這讓手機地圖上筆直的道路,開始迂迴折曲。某種緩慢而意義開放的行走,讓自我身處於遭遇的潛能之中,身處於野地之中──也讓某種當代的博物學實踐,成為可能。
人類世下的荒野在哪裡?
徐振輔::
瀚嶢所構想的當代博物學實踐,似乎側面回應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即人類世下的荒野在哪裡?
大概從二十年前開始,人類世(Anthropocene)一詞蔚為潮流,思想家們反覆強調,地球上早已不存在純淨的荒野,從冰原到沙漠、深海到山巔,人類力量正形塑著每一寸土地。這對於繼承了西方博物學精神、熱衷於觀察並描述自然的人們而言,毋寧是一種思想與行動上的雙重桎梏──當自然現象無法跟社會現象清晰劃分,所有看似自由飛行的鳥兒,某種意義上都被拘禁在更大的籠子裡。
英國作家羅伯特.麥克法倫曾寫過一本探尋野地之書,名為《野性之境》。內容描述他作為一名迷戀自然的寫作者,面對「野地已死」的新時代教條,決定踏上尋找真正荒野的旅程。行走過程中,他確實意識到,無論抵達多麼荒涼無匹之地,野地從未自外於人類歷史。但麥克法倫不認為那是荒野的終結,反倒藉由調整觀看對象,察覺文明空間中無所不在的野性。他轉向另一種詮釋方式,如此寫道:「荒野與人類世界交織,而非畸零角落支離破碎的存在,如國家公園或遙遠的半島與山峰。」
對我來說,用「野性」的概念取代自然,不失為一個哲學上的解方。野性描述的是一種互動關係,一種不同行動邏輯之間的摩擦,也是其他物種對於人類秩序的挑釁。在這層意義上,野地沒有死去,只是如菌絲般滲透人類的空間計畫,帶來難以馴服的破壞性與創造性。我們不必再堅持以遠離文明的方式逼近野地,只要開啟新的觀看角度,關注人與非人的交會,自然書寫者就擁有無窮的田野。這也是麥克法倫所說的:「夏天到來,一種視野的解凍。」
承認自然與社會的混雜性,保持觀察者的位置,對我來說,就能使博物學這個看似過時的知識傳統,在人類世底下重現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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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輔
臺灣大學地理所碩士,現為自由寫作者。創作形式包含小說、散文、報導,近期專注於鳥類、蘭花、螢火蟲等主題。已出版小說《馴羊記》,售出多國版權,獲臺北文學年金、臺灣文學金典獎、蓓蕾獎等。
●黃瀚嶢
臺大森林所碩士,現從事生態書寫、生態插畫與環境教育。著作包含兒童繪本《圍籬上的小黑點》、科普書寫《霧林蛾書》與散文創作《沒口之河》等。其他圖文作品亦可見於《地味手帖》雜誌書,以及《追火山》、《橫斷臺灣》、《通往世界的植物》、《繪自然:博物畫裡的臺灣》等書。著作《沒口之河》榮獲臺灣文學金典獎、Openbook好書獎、梁實秋散文大師獎與台積電旭日書獎等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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