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遺產舅舅全拿!媽媽想爭「特留分」被罵翻:沒有女人的份
一些台灣傳統家庭,分遺產的時候常重男輕女,全部給兒子,女兒因為「是外人」什麼都沒有。有位網友就遇到這種事,平常親戚和樂融融,但是阿公過世後,卻為了遺產吵到家都要散了。
網友在PTT分享,阿公年初過世,根據生前的遺囑,要把「名下的所有遺產跟土地全數傳給兒子」,也就是原PO的舅舅,原PO母親分毫沒有。原PO家人替母親抱不平,後來知道遺產有「特留分」,想要爭取。
家族長輩紛紛施壓,逼母親主動「拋棄繼承」,也不要主張特留分。他們振振有詞,「遺產這種東西沒有女人的份,給大人跟兄弟分就好」。親戚們不但見面吵架、群組也一直謾罵,讓母親壓力很大,天天以淚洗面。
原PO表示,母親和阿公生前關係很好,雖沒有同住,但也出錢出力照顧臥病的阿公。沒想到阿公死後遺產竟然一毛也不留給女兒,原PO心疼母親,「可能嫁出去的女兒,終究是潑出去的水吧」。
不少過來人感慨,「以前老一輩觀念就是這樣,女生都自己吞了」、「說穿了就重男輕女啦!老一輩一堆這種家庭,生病要女兒顧,不顧就情勒不孝,有些還要拿錢,但遺產女兒一毛都沒有」、「就重男輕女,儘管你媽把屎把尿,都不會感恩」、「看起來家沒散很團結啊,團結排除你媽這個破壞者」。
也有人認為舅舅是關鍵,「媽媽跟舅舅感情不好嗎?跟舅舅私下解決比較好,打官司訴訟費不少」、「講真的,妳舅舅不會做人,如果自己全拿就分一些給姐妹,省得在那邊傷感情」、「確定妳媽從小不知道自己被重男輕女嗎?」、「活在假象裡的幸福」。
不少人主張爭取,「情理法,情理走不通就走法咯」、「都已經這樣了才要爭到底吧!反正都撕破臉了」、「我爸那邊就是爺爺去世後,子女爭產撕破臉打官司去的,你媽想爭就去打官司,反正手足親情也回不去了」、「管你有沒有盡什麼義務,特留分一定拿得到,幾乎沒有遺囑可以對抗特留分」。
也有人認為要尊重阿公遺囑,「爺爺覺得你媽嫁得好,不缺他遺產,這樣想會比較好過點」、「不是欸,爺爺的錢想給誰就給誰,哪有什麼大小眼的問題」、「上法院吧,但要記得是你媽讓你們家散的,不是別人」、。
何謂「特留分」
是指在已經立遺囑的情況下,為了避免遺產分配有失公平,法律保障一個比例,讓每位繼承者都可以拿到最低該拿的遺產。
根據民法第1223條,特留分計算是以「應繼分」作為計算對象,並非直接從遺產內容計算。就是會先從遺產算出應繼分後,再從算出來的應繼分,算出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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