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再婚 汪小菲能重訂贍養費?律師:再婚當然是人生可預期

藝人大S與前夫汪小菲兩人離婚後的衝突再演,雙方各自在兩岸間隔空互嗆,針對張蘭主張當初是大S保證不再婚,汪小菲的律師才會刪去原有的再婚贍養費限制條件。律師呂秋遠昨(22)日在臉書PO文解答,「再婚當然是人生可以預期的狀況」,語勸汪小菲若在婚姻中不遵守承諾,至少離婚後「當個信守協議的好人吧」!
呂秋遠在臉書發表對大 S與汪小菲的離婚爭議中學到的事。他解釋,一般離婚生效的流程裡,分為協議離婚和判決離婚。調解離婚只要雙方有共識就能一次確定;不然的話,就得判決離婚。
他表示,因為一旦走上判決離婚一途,最多可以上訴到三審,時間也會拉長到兩到三年才能得出結果。之後判決書還會公開在司法院的判決查詢系統內,「以後輸入名字,都可以看到雙方離婚的精彩狀況,家暴外遇通通都可以一覽無遺」,讓許多人都會偏好調解離婚。
在執行上,調解筆錄和私下在戶政登記時的協議也有所不同,若是法院做成的調解筆錄,「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只要對方有財產,法院會幫你扣好扣滿」;但私下在戶政登記的協議,就不能直接請法院強制執行,而是「要到法院提告,以雙方的離婚協議作為請求權基礎,要求法院判決如協議書約定的內容」。
就離婚協議的部份是否能反悔這個層面的討論,呂秋遠也給出答案,認為若是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了名,就不能上訴、不能反悔、也不能打折。他也呼籲民眾「不要小看司法的力量」,「不然就是一輩子都不要有錢放在自己身上,也不要有資產、不要有工作收入,只要對方想扣,法院都會遵照調解筆錄內容做強制執行」。
至於汪小菲說的,因為大S再婚,是當時簽筆錄時「無法預料到的狀況」,所以要重訂新的金額部份,呂秋遠則說,就像是失業、公司倒閉、外遇一樣,「再婚當然是人生可以預期的狀況」,所謂的「情事變更原則」很難被法院採納,所以「不要老想著要法院幫你改變之前說好的承諾,例如小孩扶養費」。
呂秋遠並向汪小菲喊話:「婚姻中都不遵守承諾了,至少離婚以後,留點自己的誠信,當個信守協議的好人吧」!他也認為「離婚離得好,人生沒煩惱」,但婚姻從來就不是「結婚結得好,人生就躺好」,「結婚怎麼可能就躺好,結婚是很辛苦的,認真經營的美滿婚姻,比日本壓縮機還要稀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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