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2子卻15年無性生活想離婚 網見她懷孕方式全傻眼

一般人會認為男女結婚是2個人的事,其實是雙方家族的事,尤其是婚後生活性不性福,更會影響到當事人對未來共同生活的意願。有一位女網友表示自己已經結婚15年,也生了2個小孩,但是最近很想離婚,主因性生活全無外,更覺自己浪費很多青春在不對的人身上。
原PO在「Dcard」貼文表示,自己一直都有工作,跟男友訂婚後就開始負擔男方家中的部分開銷,凡舉房貸、裝潢、生活費用等,都被要求支付一半,當時雖感覺被當分母使用,但也沒想要離婚。至於性生活方面也還順利,剛結婚的時候和老公也偶有甜蜜的時候,不過生完第一個小孩後就全變調,想愛愛的時候,老公總是百般推諉,不是要給小孩安全感要求跟小孩睡,就是在忙工作或是自己興趣,還說「台灣人都是這樣照顧小孩的,大家生完小孩都是以小孩為重,誰還有空管那種事」。
「第二個小孩的出生更是神奇」,原PO表示「第二個小孩還是老公把自己的精液交給我倒進去裡面,沒想到這樣也能懷上」,原PO感嘆自己每天忙工作、忙小孩、忙老公,10幾年就這樣過去。現在小孩都大了,有時想要跟老公愛愛,「他總是先東忙西忙,等到剩下最後20分鐘草草了事,要不然就是藉口一堆直接跳過」,有時原PO還被老公罵「滿腦子只想那一件事,都沒有顧慮我的心情和感受」。
事情過後,原PO覺得自己青春不再,沒有吸引力了,更覺失望又很難堪,自覺浪費很多青春在不對的人身上,就算離了婚之後可能也不會有機會再婚,但真的很難忍下去,很想離婚。
原PO的貼文一出,網友們紛紛留言回應「辛苦了」、「如果離婚是種解脫那就去做吧,讓自己更有自信與魅力,相信一定有機會遇到適合妳的對象,加油」、「其實要不要離婚都給他看啦,妳不給他最真實的看法永遠都那樣,都15年了」,有網友說「我才一年就忍不了了,還常常吵架」,更有人表示「我從來沒遇過女生主動想要,常常會覺得這些老公身在福中不知福」。不過有網友對於第二個小孩的受孕法有意見「妳的第二胎,妳老公會不會太扯?倒進去欸」、「第二個太誇張了」。
根據許淑清律師在聯晟法網以「夫妻間『做』與『不做』」為題發表的文章中指出,「夫妻間做與不做,所涉及的是民法第1001條,夫妻間有履行同居之義務。若一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同居義務,他方得提起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之訴。且夫妻之一方於同居之訴判決確定後,仍不履行同居義務,在此繼續狀態中,而又無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甚至會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惡意遺棄的判決離婚事由。實務運作上即使沒有事先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之訴,但只要夫妻間分居的時間夠長(至少一年以上),法院亦會以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而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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