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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趣聞】呂穎青/小手牽錯大手
年底清出三件粉紅背心,想起小女兒認錯人的往事。
婚前曾在趕上班的路上被小手牽住,隨後看到氣極敗壞的太太追上來認領小孩。只見小孩一臉睡眼惺忪,沒想到日後我的三歲小女兒也會如此──她不是沒睡飽,是看到花花世界有吃有玩便向前衝,順手牽住身邊的陌生黑衣男。
「妳怎麼老把男生錯認成媽媽啊?」大女兒問。「因為媽媽都穿黑外套和牛仔褲,頭髮又這麼短!」小女兒抱怨完再描述幼稚園的美勞老師有多美麗:「有長長的眼睫毛、捲捲的長頭髮、高高的高跟鞋。」
我當時是被壓扁的三明治族,要上班更要兼顧老小,裝扮以五分鐘能出門為原則。
「頭皮下面的頭腦比較重要!何必在頭皮上做花樣?而且穿著高跟鞋怎麼跑得快呢?要是磨損了膝蓋軟骨,老了還得換人工關節咧。」我堅持原則,趁機機會教育。
但不久我就變卦了。原因是某個傍晚過馬路等綠燈時,馬路的對面有隻狗拉著主人向我走來,一路上狗兒對著我咧嘴笑又搖尾巴,我覺得自己和動物之間有種相通的默契,高興地報以微笑,直到狗主人解釋:「牠把妳認成另一個歐巴桑啦!」我大失所望,心底非常震撼,原來從狗的眼光看起來,短髮、黑夾克和牛仔褲就像某個歐巴桑。
我一向認為小小孩像小狗。他們的身高差不多,待遇也差不多。鄉下的狗自由自在,可能會對過往的車子追逐或狂吼;都市的狗卻被主人規定坐在手推車裡,冬天得穿外套,夏天要進寵物美容院。都市常見美容院裡的狗兒急切地等主人來接,就像托兒所的小朋友急著等爸媽來接他回家一樣。都市狗擁有許多關愛,同時也少了許多自由,都市小小孩亦是同樣的情況。
因為這奇怪的聯想,我決定改變造型,為母女三人買了大中小三件粉紅色背心,大家出門就穿這組顯眼的粉紅母女裝,小女兒再也沒有認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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