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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與公婆同住!她要求老公買「台北捷運宅」 網怒批:站著說話腰不疼

許多人結婚後不願意與公婆一起住,因此會選擇另外買新房到外面去住。一名網友表示結婚不需聘金及宴客,只要求男方家請3桌喜酒並支付捷運附近新房的頭期款,但男方家卻不願意接受,令她相當傻眼。
一名網友在「靠北婚姻2.0」發文,她表示可以公證結婚就好,不需聘金和大宴客,只要請3桌喝個喜酒就可以了,但她無法接受與公婆同住,因此要求男方在台北捷運站附近買3房2廳的新房當作新婚房,原po認為已無要求聘金及宴客,因此要求男方家買新房出頭期款很合理,且男方的薪水是自己的兩倍,房貸也會幫忙出30%,沒有全讓男方承擔,但男方媽媽卻無法接受,不斷跟原po討價還價,「我已經退到這個地步了,只要求你爸媽出買房頭期款,為何還這麼斤斤計較」。
此文一出,引起許多網友怒批原po,「結婚宴客簡單,買房子才難吧,沒有父母本來應該幫忙出這些的,不如靠自己」、「我為了滿足兒子跟兒媳不跟我住的願望,要負責出頭款買房送他們住喔~」、「現在的女孩子,怎麼都沒有刻苦耐勞的精神,時代變了,我們快跟不上時代了」、「這世道没有一個規則說孩子買房,父母要幫忙出錢的,若是自己無法買房,那就租房吧」、「這麼『委屈』就別結婚了吧,婚前就滿腹委屈,婚後日子沒法過了」、「講的好像買房子很簡單,站著說話腰不疼啊~」、「聘金和宴客的花費和台北捷運站3房2廳頭期比起來,根本九牛一毛啊,想當夫妻互相體諒一些,沒有什麼是應該的」。
不過,有網友緩頰,「其實你爸媽婚前幫妳買房子比較好喔!因為那才是你的財產」、「很多人都在罵Po文的版主,但是往往版主最後是最幸福、最不會靠北婚姻的,她提這樣的要求,說她勢力也好、愛計較也好,但是她至少有保護了自己、爭取了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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