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貌歧視」要員工剪髮剃鬍 2公司被新北勞工局罰30萬

新北市勞工局公布今年第一季違法雇主名單,總計開罰895家業者,罰鍰金額達4748萬3000元。「基隆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且未給予勞工休息時間,分別為第7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百餘人,遭重罰計215萬元最多。其中有2間公司要求員工剪髮、剃鬍,也被認定是容貌歧視各遭罰30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本次違法雇主部分,在違反勞基法部分,以未依約定全額給付工資最為嚴重,其次為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及置備出勤紀錄含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為雇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
而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為主,另違反就服法部分,有2家業者以勞工容貌為由予以歧視。至於最低工資法部分,有12家業者計給勞工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
勞工局指出,兩家違反容貌歧視案件,主要是公司除了服裝儀容要求外,要求員工不能留長髮與蓄鬍,被認定違反就業服務法,分別開罰30萬元。
本次違法名單中,「基隆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且未給予勞工休息時間,分別為第7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百餘人,遭重罰計215萬元。「指南客運」及上市公司「一詮精密工業」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分別已是第8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且僱用勞工均逾百人,分別遭罰80萬及6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另針對事業單位實收資本額逾1億元的事業單位,勞動部也訂定「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縱為初次違反,最低罰鍰從5萬元起跳,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維護勞資和諧,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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