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再就業計畫放寬!離職半年找到工作 穩定就業可領6萬元獎金

勞動部今公告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措施,大幅降低申請門檻,凡照顧家庭、健康、職涯等各種因素離職180天以上的女性都適用,也不再規定須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找工作才能申請就業獎勵金,在人力銀行、親友社群介紹等方式求職,穩定就業3個月後,就可領到6萬元的就業獎勵金。
為鼓勵曾退離職場的女性重回崗位,婦女再就業計畫提供個別化就業服務、「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及「雇主工時調整獎勵」等措施,截至去年已協助9萬600名婦女。這次計畫升級有四大重點,包括放寬再就業獎勵申請條件並提高獎勵金額、放寬適用對象不限家庭因素、增列自主訓練獎勵時數、工時調整獎勵調整為職場支持輔導獎勵。
勞動部長洪申翰說,台灣女性勞參率與日韓美比較,中高齡女性勞參率未呈現M型回升,而是一路滑落,40歲以上勞參率的下降程度也比男性明顯。婦女再就業計畫就是希望讓每一位曾中斷職涯的女性,更有信心與力量重返職場實踐生命價值。
他表示,女性離職原因多樣,因此這次拿掉因家庭照顧離職的資格條件;計畫實施以來,也聽到不少人反映透過公立就業機構媒合、推介工作才能申請就業獎勵金,讓職缺選擇受限,因此這次也打開限制,往後無論是公立、民間就業機構、甚至是親友介紹的工作,只要穩定就業一段時間就能拿到獎勵金,獎金也翻倍,從原本的3萬提高到6萬元。
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陳世昌說明,女性重返職場初期能否適應,是能不能穩定就業的關鍵,過去規定必須受僱同一個雇主90天才能領獎勵金,現放寬受僱滿30天可先拿1萬元,其後若離職可有60天的保留期,順利轉職繼續計算時間,按月領獎勵金,最長6個月,全時工作最高可拿6萬元,部分工時者最高3萬元。
同時,為鼓勵雇主協助二度就業女性,除讓彈性調整工時,也提供教育訓練、心理支持等資源,這次也將「雇主工時調整獎勵」改為「職場支持輔導獎勵」,獎勵金從每人每月3000元提高至5000元,最長12個月。陳世昌還說,3萬元自主訓練獎勵因過去未規定訓練課程時數,部分女性規畫時數偏短,提升職能效果不足,因此新增課程時數須達至少8小時。
來自北港的蔡小姐,婚後專心照顧子女、婆婆,已經離開職場數十年,直到先生因病倒下,蔡小姐不得不一肩扛起家庭經濟重擔,透過醫院社工轉介到就服站,並運用婦女再就業計畫的獎勵措施,幸運地找到食品廠的工作,現在工作一年多的她,回首尋職過程一把辛酸淚。蔡小姐說,沒想到自己還能勝任工作,老闆也很照顧她,她想鼓勵所有想再就業的女性勇敢站出來。
花蓮布農族的蕭小姐過去從事美容業,為照顧雙親返鄉,當父母雙雙離世,她也已經離開職場15年。受限偏鄉工作機會有限,蕭小姐一度迷惘,後來參與了原木手工筆課程,她用自主訓練獎勵金添購工具與設備,把雞舍改造成個人工作室,從製作手工筆的過程,找回了成就感。
陳世昌說,目前編列3.3億預算,自主訓練獎勵因提高時數限制,參與人數應不會有太大增幅,就業獎勵金人數則預期倍數成長,將再爭取就安基金。
「婦女再就業計畫」相關資訊可參考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s://gov.tw/CBW),或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也可上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更多求職求才服務、職缺資訊,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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