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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怕「連請3天特休」被主管盯上…網曝關鍵:基本上沒問題

一名網友近日在Dcard工作板發文,詢問「新人特休能不能連續請」的問題,引發不少上班族共鳴。原PO表示,雖然標題寫新人,但其實也不太確定工作多久才不算新人,因為這是自己的第一份工作,目前剛滿一個月,對職場規則仍相當陌生。
原PO提到,聽說試用期不能請假,因此每天都戰戰兢兢維持全勤,但家中有每年暑假固定出國旅遊的習慣,今年因為開始上班,不確定到了七、八月是否能一次把特休請完。她指出,屆時年資未滿一年,依法僅有約三天特休,但不清楚特休是否能連續請假。加上觀察同事多半是一次請一天、通常請週一,讓她更擔心若自己請週一到週三出國,會不會被主管「盯上」。家人又急著要訂機票,讓她相當焦慮。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回應安慰,指出「請特休不需要理由,主管不能拒絕妳請特休,禮貌上會講一下原因,但不是必要的行為」,也有人表示只要提前告知、工作交接清楚,與家人出國屬於正當安排,請連續特休並無不妥,建議原PO不必過度擔心;還有網友直言「只有剛入職不到3個月,連特休都沒有的情況下請假才不太好,特休就是要讓你想休就休的,大家偶爾都會有出國玩的時候,只要這期間的工作先交代好+休長假一定要提前告知主管,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問題啦」。
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到職滿一定期間即可依法享有特別休假:工作滿6個月未滿1年者,享有3日特休;滿1年未滿2年者,享有7日特休。特休假原則上由勞工自行排定,僱主僅能在企業經營上有「急迫必要」或「正當理由」時,經與勞工協商後調整,並非可任意拒絕。法規並未限制特休必須「一次只能請一天」,只要提前告知並完成工作交接,連續請假亦屬合法。勞動部也多次說明,試用期並非法律概念,只要符合年資條件,即享有特休權利,提醒勞工可善用法定休假,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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