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班休息有薪資差額補貼 勞動部雲嘉南分署籲把握申請期限

勞動部推動「僱用安定措施」,針對今年8月1日至明年1月底因符合減班休息的9大行業別勞工,每人每月最高可領取1萬2100元,也可與「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訓練津貼合併請領,雲嘉南分署提醒當事人把握申請期限。
南分署說,凡與雇主協議實施減班休息累計達30日以上,並向地方勞政主管機關通報的受僱勞工,且任職公司屬食品及飼品製造、紡織、橡膠製品、塑膠製品、金屬製品、電力設備及配備、機械設備、汽車及其零件製造,以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等9大行業別,即可申請薪資差額補貼,以減輕薪資減損衝擊。
南分署進一步說明,補助金額以減班休息前3個月平均投保薪資與減班後協議薪資的差額為計算基準,補貼比例為70%(無條件進位至百元),每月最高補助1萬2100元,最長補助6個月,累計最高每人可補貼7萬2600元。可由勞工本人自行辦理或雇主代為提出,除紙本申請外,也可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僱用安定措施專區線上申辦。
南分署提醒,申請期限為每次減班休息滿30日後的次日起90日內,逾期將不予受理。以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實施減班休息為例,最遲須於同年12月29日前完成送件,請民眾務必留意時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此外,也鼓勵減班休息勞工同步參加「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在申領薪資差額補貼同時,透過訓練課程精進專業技能、提升職場競爭力。
南分署進一步說明,即使勞工受僱公司未符合僱用安定措施適用9大行業別,勞工仍可參加「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並依減班前後的薪資差額申請訓練津貼,每月最高補助1萬7210元。
另針對全時工作的基層勞工,若減班前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介於2萬8590元至3萬300元,且減班後薪資差額較小或未產生差額者,參訓後亦可申請每月最高2280元的訓練津貼。
民眾如對申請流程或文件準備有疑問,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或洽雲嘉南分署(06)6985945分機1627、1645、1708及轄區各就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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