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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不做「1行業」?外籍員工成主力 勞動局示警:沒查證件恐觸法

台北市勞動局提醒,僱用外籍人士須嚴格查驗居留證與工作許可,違者最高可罰75萬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市勞動局提醒,僱用外籍人士須嚴格查驗居留證與工作許可,違者最高可罰75萬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灣餐飲業缺工問題日益嚴重,許多民眾發現路邊小吃店或餐廳的從業人員外籍面孔越來越多。不少雇主直言,台灣年輕人對餐飲工作興趣缺缺,反觀外籍人士肯吃苦又耐操。不過,台北市勞動局對此特別示警,小吃店與攤販聘僱外籍人士有嚴格限制,若未經許可違法聘僱,最高恐面臨75萬元罰鍰。

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近期觀察到許多餐飲店的員工多為東南亞籍,推測是因為本國勞工流動率高,讓雇主轉而尋求較穩定的外籍人力。對此,許多網友深有同感,指出台灣年輕人寧願選擇外送或辦公室工作,也不願在環境較油膩辛苦的餐飲業久待,且容易因勞動條件與雇主發生摩擦;相比之下,外籍員工為了賺錢養家,往往更加珍惜工作機會,任勞任怨,甚至願意承擔較辛苦的班別,成為餐飲業眼中的救命稻草。

然而,台北市勞動局提醒雇主務必注意法規紅線。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一般小吃店及攤販並不能隨意聘僱外籍移工(如廠工或看護工)。目前合法可聘用的對象,僅限於獲准居留的「外籍配偶」以及持有工作許可的「外籍學生」。

勞動局進一步說明,雇主在聘僱前必須嚴格查驗證件。若是聘僱外籍配偶,需核對身分證或居留證,以及依親戶籍資料正本;若是聘僱外籍學生,則必須檢查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許可證正本,並建議拍照或影印留存。

勞動局強調,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雇主若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的外國人,將被處以新臺幣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若5年內再犯,更將面臨刑事責任移送地檢署偵辦。因此,餐飲業者在緩解缺工燃眉之急的同時,務必確認聘僱對象是否合法,以免因小失大,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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