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律師曝:月薪沒15萬就免談

許多上班族都曾遇過早上打卡上班,晚上卻被「責任制」綁住無法準時下班。對此,台大雙語律師葉家瑄提醒,《勞基法》第84條之1對責任制其實有明確限制,一般白領或主管若月薪未達15萬元,多半不符合適用條件,雇主若仍以「責任制」為由拒付加班費,恐怕已違法。
葉家瑄在Thresds影片中指出,企業若主張採行責任制,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職務屬於勞動部公告的特定類別,例如律師、會計師、資訊研發工程師、住院醫師或電影現場人員等;且雙方勞動契約要明確約定相關條件,還須經主管機關核備通過,因此一般白領工作者只有在「具備管理職權、月薪達15萬元以上」的情況下,才可能例外適用。
她也強調,若只是一般工程師或業務員,即使薪資較高,只要沒有管理職責,就不能以責任制取代加班費,「若公司要求你責任制,但薪資又未達標,就要提高警覺,別讓權益白白被吃掉。」
此番說法引起熱議,不少網友留言直呼,「說得很實際,但現實完全不是這樣」,指出南部不少公司若真依規辦理,「早就該關門」;也有人好奇若違法被檢舉,雇主究竟會受到什麼處分?對此,葉家瑄回覆,若勞工向勞工局檢舉並經查屬實,雇主可依法開罰。
不少人也分享親身經驗,「設計業薪水不到五萬也被說責任制」、「傳產工頭整天待命,根本沒在算時數」、「主管領五萬責任制,卻還得扛整組的問題」。過來人無奈表示,雖然法條看似保障明確,但實際舉證難度高,導致「法律訂得豐滿,現實卻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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