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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育嬰留停照顧115年上路 請假規定津貼一次看

明年1月1日起,受僱者需要育嬰留職停薪可以「日」為單位請彈性育嬰假,家庭照顧假則放寬以「小時」來申請且照顧老小都適用,如何請假、是否給薪或津貼補助,相關QA一次看。

行政院今天拍板通過「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讓

育嬰假及家庭照顧假更具彈性,例如新手爸媽在幼兒保母臨時請假時,能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或當小孩或長輩有緊急狀況,能按「小時」請家庭照顧假,新措施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

有關請假規定,中央社整理相關QA:

Q:彈性育嬰假誰可以申請?如何申請?需要證明嗎?

A:彈性育嬰假的申請資格與現況無異,任職滿6個月的受僱者若育有3歲以下子女,不論是爸爸或媽媽,只要有親自撫育小孩事實且留職停薪期間未另有工作收入,都可以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向投保單位辦理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

Q:彈性育嬰假可以申請多少天?是否要提前申請?

A:勞工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中,將有30天能夠以「日」申請,為了讓雇主能有人力調度彈性,勞工必須在提前5天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但若有臨時突發需求,包含子女生病(腸病毒、流行性感冒等)、停托、停課等情形時,才可以於1日前或者是當日委託他人向雇主提出申請。

Q:請彈性育嬰假是否有薪資?津貼如何計算?

A:勞工申請彈性育嬰假時,雇主不需給薪水,但勞工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申請1日就發給1日津貼,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依照勞工請領天數依比例發放、直接匯進勞工帳戶,最多發到6個月。。

Q:家庭照顧假可以「小時」單位申請,額度有幾天?

A:勞工若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現在可申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並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未來勞工如有家庭照顧需求,可以「小時」為請假單位,一年可以有56小時可以申請。

如果56小時家庭照顧假在同一年度使用完畢,又發生臨時需親自照顧家庭成員的情形,可以就未用完的「事假」,以「小時」為單位向雇主請假。

Q:按「小時」請家庭照顧假只能是照顧小孩嗎?

A:不需要,只要是家庭成員有照顧需求,不論是顧老或是顧小,勞工有需求都可以小時為單位來申請。

Q:家庭照顧假是否有薪資?

A:家庭照顧假的薪資計算依事假規定辦理,依照現行規定,事假並無支薪,但勞工請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可以扣發其全勤獎金。

育嬰假 雇主 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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