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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老闆慘了!居酒屋公投日沒雙薪還冷回這1句 北市將勞檢

有網友貼出公投日詢問打工的居酒屋是否給假?或雙倍薪?結果老闆娘回「有什麼問題?」「不想這麼麻煩、如上班不開心、覺得吃虧就不要來這裡上班」。北市勞動局已收到申訴,近日將到該事業單位通案性檢查。
北市勞動局表示,近日有事業單位(居酒屋)疑似在公投日請勞工出勤等情事,事件在網路上引起熱議,勞動部網頁有說明,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依法放假一日。
勞動局說,所稱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所以,在該日之內,非投票時間出勤,仍應給付加倍工資,或是加班費。
具投票權的勞工於投票日出勤工作,勞動局說,必須在不妨礙其投票意願的前提下,徵得勞工同意,並應加給出勤時段工資,至於計算方式分為下列兩種類型:一、原屬勞工的工作日: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二、原屬勞工的休息日:視工作時數,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加成」之規定計算。
勞動局提醒,如雇主要求民眾投票日去加班,卻不願意給加倍工資或加班費,可依法向勞動局申訴。本案經查,民眾已在8月24日在台北市陳情系統提出申訴,勞動局已收悉,並將於近日至該事業單位通案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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