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與工會簽團體協約 勞動部長洪申翰大推育兒福利條文

台水公司今天在第十一區管理處舉辦「台水公司與企業工會」及「第十一區管理處與企業工會」團體協約合併簽約典禮,大幅提升勞動條件與優化福利,其中「撫養年幼子女得申請減少工作時間,不扣薪」條文,到場見證的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將鼓勵其他公司跟進。
台水公司共有近6千名員工,除了台水公司企業工會外,唯獨第十一區管理處另有獨立的企業工會,因此今天簽訂團體協約合併簽約,由台水董事長李嘉榮、台水企業工會暨第十一區管理處企業工會理事長董季琪及第十一區管理處處長曾盛一代表勞資雙方完成簽署,勞動部部長洪申翰、立法委員黃秀芳、彰化縣勞工處處長何俊昇等人與會見證。
台水公司與企業工會修訂團體協約,歷經充分溝通與協商後,達成共識,增訂利潤共享的條文,如:「為激勵同仁工作潛能,提升生產力,甲方應建立公平、公正之獎金核發原則」,同時與時俱進調整部分勞動條件與優化福利,如:「發給休假補助費」、「撫養年幼子女者,得申請減少工作時間,不扣薪」等。
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表示,感謝台水公司與工會能夠以提升員工職場環境為優先目標,尤其是「撫養年幼子女者,得申請減少工作時間,不扣薪」條文,讓員工能安心兼顧工作與家庭,優於現行勞動法規,勞動部後續將鼓勵其他公司於團體協約內參考增訂,並期盼未來有更多公司能完成團體協約簽訂,以提升各家企業的職場環境。
台水公司董事長李嘉榮致詞時特別感謝企業工會董理事長,為員工權益積極發聲,同時也體恤公司的經營挑戰,本次團體協約與工會進行多次溝通協調,使勞資雙方能夠在誠信與和諧的基礎上達成共識。這份協約的簽署,象徵著公司與工會攜手合作、共創雙贏,確保員工權益與企業發展並行,為企業的永續經營奠定更穩固的基礎。
台水企業工會理事長董季琪感謝勞動部對工會的支持與幫助,台水公司勞資雙方完成團體協約修訂簽署,展現勞資關係穩定和諧,持續提升同仁勞動條件及照顧員工福祉為目標,創造公司與員工雙贏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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