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 最遲今天申請子女就學補助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2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今天截止申請。
勞動部表示,申請本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者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符合的申請資格,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今天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9月13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勞動部說,或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今天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去年10月13日至今年10月1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除上述條件之一外,勞動部說,申請人及其配偶11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子女須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申請人於今天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勞動部說,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勞動部表示,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勞動部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即學費繳款單,學費顯示為零元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表示,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可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 https://uwes.mol.gov.tw/login )下載申請書,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於線上提出申請。另紙本申請書亦可自9月12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台)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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