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7成人同意吃豆腐、開黃腔皆是性騷擾 職場上常見拿升職加薪作交換條件

針對層出不窮的職場性騷擾爆料,《遠見》快速啟動「職場性騷擾 #MeToo」網路問卷調查,結果得到驚人的回覆。首先在職場性騷擾的定義上,儘管受訪者對於何種行為構成職場性騷擾有著不同的看法,但卻顯示出民眾對性騷擾的認知範疇逐漸擴大。
首先,在問及「何種行為屬於職場上的性騷擾?」時,最多比例(80%)的受訪者首推「身體私密部位接觸」,次多(76%)的受訪者認為「性別歧視的言論」屬於職場性騷擾,還有72%回答「過度的接近、示好」是性騷擾,這三者比例皆超過七成,顯示民眾普遍明顯認識到何為越界的言行。
參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516號判決,所謂的性騷擾,是對被害人身體為偷襲式、短暫性、有性暗示的不當觸摸,含有調戲意味,而使人有不舒服之感覺。
法律的明文規定,與本次調查中性騷擾最常被認定的形式是「身體接觸」不謀而合。包括任何未經對方同意的身體接觸,俗稱「吃豆腐」或非禮,以及引起對方感到羞恥、厭惡感、噁心的襲胸、摸屁股、強吻等行為。
再如「在國中時幾乎每天被同學拖去廁所打手槍」,或是「生性熱情,在茶水間拍了清潔阿姨的肩膀一下,被對方痛罵」,皆是性騷擾。
性騷擾的發生,與受害者的年齡、長相、個性、穿著等無關,但卻常冒出性別歧視的言論,比如「飛機場」「你身材好好,好想摸一下」等對於個人外表和身材包含性暗示、色情的評論。
還有講黃色笑話、侮辱或者貶低某個性別的言語等,也可能對被性騷擾的人造成心理壓力和不適,創造出不友善的工作環境。
資深媒體人古碧玲在臉書上談到一段往事,舉例說明歧視女性的大放厥辭,其實遍布職場:「以前報社某位編譯組主管總對著一桌女將們說:『女人是次等動物。』聽久了,有次實在忍不住,不是他直屬部屬的我,冷靜地回他:『是!你被次等動物生下來,不更次等嗎?還娶了次等動物,生下更次等動物!你幹嘛不選高等動物?』」
還有一種很常見的是,以工作或職涯為由強迫接受邀約、聚會等,還有固定看著他人、不斷打電話追求、送禮物,甚至是跟蹤等行為,未能拿捏好人際之間應對進退的份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69%認為在工作場所「散佈具色情或性暗示圖片、文字」是性騷擾,68%認為「以賄賂、脅迫或懲處等方式施壓接受進一步接觸」是性騷擾,職場上常見的是拿升職加薪等利益做為條件,強迫對方「吞下」性騷擾。
調查中還有相當高比例、66%的受訪者認為「因性別施以霸凌行為」屬於職場性騷擾,比如開玩笑說別人是娘娘腔、男人婆等。最後,只有2%回答「以上皆非」,認為上述的行為都不屬於職場性騷擾。
總體而言,台灣民眾對於「什麼是職場性騷擾?」,有著高度清晰的認知,對於職場性騷擾的敏感度夠高。
這一題調查提供了重要的見解,對於職場性騷擾的防範,亦可參照Google員工訓練課程中,特別由律師傳授的判別訣竅:
(1)你會允許別人對你心愛的人做這樣的事嗎?
(2)如果你的另一半、對方的另一半、你的父母和對方的父母在場,你還會做這樣的事嗎?
(3)你會希望你做的事和說的話登上報紙頭版、電視新聞、FB、IG和PTT嗎?
如果以上的回答是「不會」,Google忠告「那就不要做。」
調查方法說明
執行單位:遠見民意研究調查
調查對象:台灣地區20~65歲民眾
調查方式:網路調查
有效樣本:最終有效樣本共1,516份
調查期間:2023年6月29日至7月3日
▌延伸閱讀:不斷更新》台灣 #MeToo運動延燒,房間裡的大象終於被看到
(本文出自2023.07.06《遠見》網站,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