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請育嬰假嘆公司「沒給年終」 網吐嘈:1原因本來就不用給

現在春節將近,許多人都拿到豐厚的年終獎金,準備要在年假期間採買商品,慰勞自己一年的辛苦。但日前有位女性上班族指出,她目前跟公司請育嬰假,留職停薪中,卻因此沒拿到年終獎金,讓她十分失望,不過網友反吐嘈「留職不算在職,所以本來就沒年終」。
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她目前跟公司申請育嬰假,因此沒有領到年終,但是她翻查了勞動契約,發現「當年度12/1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到職月份依在職月數按比例計支)」,因此她寫信詢問人資,想了解為何自己一毛錢都沒收到。
原PO表示,人資提出的回覆說明有提及「仍在職者為限」,讓她失望喊「是我太理所當然認為留職等於在職嗎?」她指出,我的職務代理有依照比例領到年終獎金,但我在去年度工作時間比職代還長,卻沒有年終獎金。
她抱怨,「人資在面試職代時就告訴對方會有年終,但在我請半年育嬰假時,卻沒有善意提醒我關於年終的相關問題,站在資方立場也許沒必要這麼做,但我在休假前,還看了育嬰留職與年終的一些條文,天真的以為我會有年終,所以也沒有特地詢問公司」,最後她感嘆「沒想到我在勞動部底下的人力承攬公司,居然也會遇到這種問題,希望有經驗的朋友可以給我建議」。
對此,不少職場前輩吐嘈「留停還奢望有年終?那其他繼續拼死拼活的員工是在做身體健康的?還想要資方善意提醒?都當媽媽了,可以成熟一點嗎?」、「留職等於『人不在這個位置上,但保留位置方便你回來』,所以確實不算在職,如果是12月1日當天正在留停,那的確沒有符合公司條件」、「你是在留停,沒有年終很正常啊,一般公司都會規定發放當下須在職!」、「留停本來就不等於在職,不太了解原PO為何會理所當然的理解成在職?另外,育嬰留停是個人規劃,請不要很理所當然的認為人資應該要善意的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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