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離職同仁工作還被老闆辱罵 上班族淚崩:如何忍耐不哭?

新鮮人在職場上會面對諸多壓力,但如果面對不合理的工作份量,可以考慮辭職另尋他路。日前就有一位女上班族表示,她月薪大約2萬6左右,但承擔了兩位離職同仁的工作,還在開會時被老闆人格侮辱,讓她淚崩喊「如何忍耐不哭?」
一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公司的前輩接二連三離職,他們的工作交接到她身上。原PO指出「我才剛畢業一年,入職後有自己的工作量,還得承擔多出來的2份業務,也要帶新人工作」,如此龐大的工作量卻只有領2萬6千元左右。
但最令她受不了的是,老闆在會議室裡對她咆哮,怒罵她「工作做不完就加班做,不然我請妳來幹嘛?效率爛是妳的問題,其他同事回家都有回信工作,就只有妳沒有在家工作,妳在抱怨什麼?」
原PO氣憤補充「同事因為育兒問題,每天都上午9時才到公司,下午3時至4時就回家居家辦公,當然要把工作帶回家做,不然上班時數根本不滿8小時」。沒想到老闆不止對她態度無禮,還數落她「人格、做事方式」,質疑原PO常抱怨工作量太多,疑惑她「整天在忙什麼?」如此的謾罵長達半小時,讓她忍受不了,直接在公司爆哭。
文末,她崩潰表示「這份工作讓我越做越沒自信,雖然我已經考慮要離職了,但我想今後我還會遇到同樣的事情,我要如何忍住眼淚,去跟老闆辯論跟說明呢?」
對此,許多網友安慰她「妳可以記得這種被侮辱的感覺,努力去提升自己找一份更好的工作,他是雇主但不代表妳要聽他的,工作是雙向的,他不聽妳的話,當然妳也可以離職」、「為什麼要已經考慮離職,請直接決定離職喔!這麼愛罵愛凹員工,直接離職呀!如果妳離開,之後同事也撐不住離職最好。讓這間爛公司開天窗,惡性循環惡起來」、「這種薪水和工作量根本不成正比,何況還要加班,依勞基法規定跟老闆提離職即可,老闆硬要理由的話,委婉一點可以說自己能力不足,無法勝任這項職務,怕影響公司未來發展」。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