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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院所暴力層出不窮 勞動部訂定預防指引

醫院人員遭恐嚇、威脅、毆打或傷害等暴力事件層出不窮,據衛福部統計,2018年至2020年間通報的醫療暴力件數在275件至399件間,勞動部與衛福部近日制定「醫療機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要求雇主對於執行職務中的勞工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避免醫護人員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若未遵守指引,將依個案判斷,可依職安法開罰3萬到15萬元。
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表示,職安法第6條第2項原本就已經規定,雇主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醫療法第24條也明定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指施,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的安全。
張國明說,因醫療機構與一般事業單位不同,外部因素較多,醫院進出人來人往,醫護人員執行職務接觸的是不特定對象,是遭受職場暴力的高風險場所,因此近日再特別與衛福部針對醫療機構研擬預防指引。
據指引內容,雇主應採取暴力預防措施包含辨識及評估危害、適當配置作業場所、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建構行為規範、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與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如在接待處、掛號處、批價處、藥局、護理站或診間等設置縱深較長的服務檯、加裝強化玻璃或採包圍式防護設計,或訂定保全區域與緊急疏散之政策及程序等。
張國明指出,目前全台醫療機構約2萬多家,若未依該指引可令期限期改善,再不改善,可依個案判斷,依職安法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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