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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問工作選責任制還是打卡制? 網友揭曉真實情況

有些人雖擁有高薪資的收入,不過卻也背負著責任制的壓力,近日就有網友提到自己的工作常常要加班,讓他覺得相當疲憊不堪,因此發文問多數人責任制工作也多為高工時嗎?文章發出後也引起網友討論。
原po在「Ptt WomenTalk」板發文提到,自己的工作很常需要加班,雖然很習慣了不過因為假日的時間都奉獻給工作,讓他覺得沒有什麼自己的時間,不禁直呼「責任制根本就像變相的奴隸契約,彈性工時彈性成高工時」。而原po也好奇大多數人責任制工作是否為高工時呢,若是可以重選工作會選打卡制還是責任制?
而網友們也紛紛對責任制表達看法,「責任制是做完就下班,但黃種人責任制不太一樣」、「無論什麼制,都是慣老闆定出來」,也有人說工作就只有「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根本就像是打卡責任制。
事實上責任制的法律依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不過只限於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的職業另行書面約定,且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才可排除勞基法所規定的工時、例假、國定假日和女性夜間工作等限制;不過若是特別休假、延長工作時間請領加班費、調動工作限制的情況下,勞工仍受到勞基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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