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末倒置…全台設電子煙回收桶 遭批「做樣子」

行政院修正「菸害防制法」將「持有」電子煙納管,最高可罰十萬元,目前待立院三讀通過;國健署九月八日起於全台公家機關廣設回收桶,鼓勵民眾主動繳回。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質疑,電子煙已明文禁止使用,持有者大多已知違法,衛福部設電子煙回收桶根本只是做樣子,違法者不會主動繳回,政府還不如加強查緝,落實執法嚇阻。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先前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時,就曾討論過電子煙回收桶議題。陳菁徽當時質詢表示,若民眾將電子煙投入回收桶後,是否可能遭他人取出再利用?當時衛福部長石崇良回應,電子煙回收桶的設計是參考新加坡「丟掉電子煙」特赦計畫的執行先例,而回收桶採取「只進不出」設計,不會遭他人取出再利用。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說,完全支持政府全面防堵電子煙、杜絕毒品載具,但訂定愈高的裁罰金額,愈需要完整配套。
陳菁徽說,當時朝野均質疑,既然電子煙是違禁品,會主動交出來的人會有多少?違法使用者何必跑一趟,違規持有電子煙直接丟棄於垃圾桶不是更快,朝野立委多次呼籲,衛福部、內政部、教育部等應該要加強查緝電子煙,包含在校園、路邊,要讓執法人員敢查,真正嚇阻違法使用者,這才是杜絕電子煙最重要的作為。
陳菁徽表示,其實現在上網隨便一查,還是能購買得到電子煙,例如抖音平台上,就有不少網友明目張膽販賣,衛福部千萬別把心力花在等候違規者良心發現,反而不積極查緝電子煙到底如何流入網路、黑市、校園周邊,全台無論設置四百多個桶子,還是一千個桶子,擺再多也都只是白搭,與其急設桶子做樣子,不如盡快三讀與落實查緝。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陳清龍表示,如何防範兒少接觸電子煙,政府應該要持續拿出作為。電子煙回收桶究竟能發揮多少成效,或者只是缺乏實質效果的形式作為,後續需要進一步觀察評估,嚴禁電子煙的真正關鍵還是在源頭防堵,否則末端回收再多,破口依然存在。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