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隔進口產品!農業部今推出台灣花生標章 初步適用花生仁、花生糖等

因應未來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生效後,美國零關稅低價花生可能帶來的產業衝擊,農業部今舉行台灣花生標章發布記者會,說明申請資格、適用品項及原料追溯管理機制,未來凡經審查通過並取得標章使用資格的產品,所使用的花生原料須全數為我國境內種植、生產,不得混用進口或來源不明的花生。標章初期適用於販售或食用狀態下,仍可由肉眼直接辨識花生仁或花生莢原型的花生糖、調味花生及焙炒花生等加工產品,並以個別產品為申請單位。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承諾美國花生將以零關稅及豁免特別防衛措施(SSG)進口,農業部今年6月表示,將推動台灣花生標章,藉由標章建立國產與進口原料的市場區隔,鼓勵加工業者優先採用台灣花生,擴大在地原料需求,支持農民穩定生產,同時提升國產花生附加價值及市場競爭力。
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市售花生加工產品原料來源多元,消費者往往難以僅由產品外觀或包裝辨識所使用的花生是否來自台灣,透過台灣花生標章建立具公信力的共同識別,將讓100%使用台灣花生原料的產品更容易被市場看見,雖然國產花生比進口貴,但一直都是以價值取勝。
農糧署指出,台灣花生標章可進一步協助花生產業建立共同識別,鼓勵加工業者優先採用在地花生,擴大原料需求,也支持農民穩定生產。符合資格的食品製造業者、農會、合作社、農民團體、產銷班及品牌業者等,均可依規定提出申請。
農糧署進一步說明,標章初期適用於販售或食用狀態下,仍可由肉眼直接辨識花生仁或花生莢原型的花生糖、調味花生及焙炒花生等加工產品,並以個別產品為申請單位,申請標章的業者須檢附產品配方、製造場所、產品照片、包裝標示及原料來源等相關資料,並透過採購契約、收據、發票、磅單及進銷存等建立完整追溯紀錄。申請案件經複核通過後,由農糧署與業者簽訂標章使用契約,始得於核定產品使用標章。
此外,農糧署後續也將查核原料進貨量、投料紀錄、庫存、產品產出量及出貨流向,必要時辦理現場查核或抽樣檢驗,確保取得標章的產品持續符合100%使用台灣花生原料的規定。
落花生產業策略聯盟執行秘書余兆豐表示,台灣花生產業有深厚的基礎,但過去消費者只看到品牌,卻無法辨識花生的產地,這次標章最大的意義在於提供消費者簡單直覺的辨識方式,支持國產也成為每次消費的選擇。
根據農糧署統計,我國落花生年消費量約5.6萬公噸,75%由國產供應。我國落花生主要分二期種植,春作約2月種植,秋作約8月種植,產期為每年6到7月及11到12月,主要用途為脫殼加工70%、莢果加工20%及農民留種10%。
近5年國內落花生種植面積介於1.7至1.9萬公頃,年產量4.2至5.4萬公噸,主要產地為雲林縣(73%)及彰化縣(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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