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車漏洞奪命!立委欲立專法納管平台 避踢皮球情況再發生

今年1月發生替代役男遭多元計程車「丟包」身亡事件,平台、車隊、駕駛互推責任,凸顯多元計程車管理漏洞。為強化監理原則,立委提案立專法,未來平台不再只是資訊服務的角色,也應納入車隊管理體系,與車隊共同承擔責任,避免踢皮球情況再發生。
交通部表示,傾向不另立專法,而是研議修訂現行的公路法及相關管理辦法,並評估將資訊平台納入車隊管理體系,以補強監管漏洞。
今年1月25日一名政大畢業的25歲溫姓男子凌晨搭乘多元計程車返回新北板橋,途中卻因不明原因遭46歲林姓司機趕下車,慘遭4車輾斃。叫車平台Bolt對此發聲致歉,並表示案件已進入刑事調查程序,將全力配合相關機關調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召開「網際網路媒合客運服務管理條例」立法公聽會,召委黃健豪表示,從台64乘客多元計程車丟包致死事件得知,乘客透過Bolt平台叫車,而該平台與耐斯車隊合作,但車籍資料登記為皇冠大車隊。
黃健豪說,發生死亡事件後,Bolt卻沒有實際法律責任,僅司機、車隊需負相關管理責任,對消費者是很大的理解誤區,畢竟消費者認為,從平台叫車,出了事平台就應該負相關責任。
黃健豪說,該起事件凸顯在現行公路法的管理下,網際網路叫車平台、車隊業者的責任分化易成民眾理解誤區,因此提出「網際網路媒合客運服務管理條例」草案,至於後續要立專法或以現行法令解決,可再進一步討論。
博歐特台灣區總經理曾憲竑指出,若要增加平台責任,也應檢視平台是否具雇主身分、及現行限制一車一隊等制度。若要立專法,建議明確定義車隊角色,避免責任重複或主體不明確。
優步福爾摩沙公共政策暨政府事務總監馬培治則表示,目前是由車隊受監理,再透過契約將部分管理權限委託平台代為執行,實務上兩者已須一起負擔責任。是否還需另立專法,值得討論。
屏東縣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指出,現在許多叫車平台,實際上已掌握乘客入口、訂單媒合、車輛派遣、動態計價、收款、抽成、司機帳號管理及派單演算法,但在法律上卻可能以「資訊媒合」、「科技平台」或「軟體服務」自居。平台掌握營運核心,真正的營運風險、事故責任與制度成本,卻往往由傳統車行與第一線司機承擔,盼推動修法處理的問題。
逢甲大學文化與社會創新碩士學位學程特聘教授侯勝宗認為,立法應補平台責任,也要引導產業升級,避免大型平台以資訊服務名義規避公共責任。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表示,過去相關平台視為資訊服務業,中間一定要有計程車車隊來負責;若平台業者已成為實質派遣者,是否應將資訊服務業者視為車隊,有討論空間、將檢討,但仍需召集利害關係人,討論傳統車隊與平台業者角色的定位與權利義務關係。
至於相關管理細節,胡迪琦指出,現行「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中,都已有規範。若未來平台業者可以既有法規納管,原則上會盡量以原有法規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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