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擊非法漁撈及改善漁工權益 獲美國NOAA肯認

美國商務部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於6月29日發布今年度提交國會的「國際漁業管理改善雙年度報告」,針對2023年報告指出9艘我國籍漁船違反鯊魚禁止割鰭棄身的規定,以及強迫勞動從事漁業等涉及非法行為。美方指出,我國已採取行動矯正遭指認的IUU漁撈行為,給予我國最終正面認定。
漁業署說明,NOAA前於2023年度提交美國國會報告,引用部分NGO團體對曾在我國籍漁船工作的船員訪談資料,指出9艘我國籍漁船涉及割鰭棄身違規;另鑒於我國遠洋漁業漁獲遭美國勞工部列入2022年童工與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因此在前次報告中將我國列名涉及IUU漁業行為。
漁業署指出,我方在報告發布後,隨即展開涉案漁船的個案調查,並數度與美方進行雙邊諮商,提供充分書面資料,具體說明我國強化打擊IUU漁捕的漁業管理措施,以及保障漁工人權的行動與成果,已減少我遠洋船隊強迫勞動情形。經過數次雙邊諮商與討論,今年度美國行政部門提交國會的報告,已肯定我國相關改善作為,前次2023年度報告所指認事項獲最終正面認定,予以結案。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本次NOAA所提2026年度報告,我國無論IUU漁撈或強迫勞動,均未遭到列名;但在鯊魚養護措施方面,最新報告指認我國、日本、迦納、墨西哥、納米比亞、中國及萬那杜等7個國家的鯊魚養護法規未與美國等效。
漁業署強調,國際上對鯊魚資源的養護管理是要求「全魚利用」,禁止割鰭棄身;目前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透過採取鰭連身或鯊魚鰭綁身作法,來達到鯊魚資源全魚利用的養護管理目標,目前我國公海作業漁船對鯊魚漁獲處理均採取前述作法,完全符合國際規範。
漁業署強調,提升漁工權益、打擊IUU漁撈及落實漁業資源養護是我國一貫政策,漁業署將持續與美方諮商,說明我國在提升漁工勞動權益及強化漁業資源養護管理的相關努力,並持續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及「遠洋漁業永續發展-落實責任漁業消除非法漁撈計畫」,以爭取美方認同與肯定,並維繫我漁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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