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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網路賣藥亂象 食藥署擬修「藥事法」主動巡網、重罰違規網路業者

網路賣藥亂象百出,不少民眾經網購管道,購入未經核可的藥品。衛福部食藥署預告「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網路業者建立自律機制,發現違法販售藥品時應主動限制瀏覽或移除內容,且授權衛福部使用科技技術「主動巡網」稽查違法藥品廣告、販售偽藥或非乙類成藥等情形,若業者未限期改善,最高可罰500萬元,且可連續處罰。
根據食藥署預告的草案內容,本次修正主要針對網路平台違法廣告,及違規販售需藥師調劑、醫師處方的非乙類成藥藥品,或未經核准的偽藥、禁藥等情形,避免對民眾用藥安全造成潛在風險,要求網路業者在知悉或經通知有違法廣告、違規販售非乙類成藥藥品等情事,且違規行為持續時,限制瀏覽或移除相關內容。
草案也納入證據保留機制,要求網際網路業者,如為接獲衛生機關等,得知違規販售藥品情節時,限時於24小時內,應限制瀏覽、移除違規網頁資料,且應保留該網頁資料、用戶相關個人資料及使用紀錄等,至少180日,供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
網路違規案件具即時性及可規避性等特性,有些不肖業者會以更換網域名稱等情形,持續不法販售藥品,修正草案中授權衛生機關,可令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限制接取違法資訊,並可請相關單位協助,而網際網路業者若規避、妨礙、拒絕,未於時限內限制瀏覽或移除網頁,或未將網頁資料保留180日,可處罰鍰20萬至500萬元,且可連續處罰。
為提升監管效率,草案明定衛生機關可運用人工智慧(AI)等科技技術,於網際網路主動巡查,並請相關機關,就技術面提供協助,網路業者不得拒絕、妨礙主管機關監管,盼藉此即時掌握違法資訊,並及早因應,強化對廣告、違規販售藥品等案件防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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