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循環推動法今三讀 彭啓明:思維翻轉的開始

為推動資源永續利用、落實資源循環零廢棄,以及2050淨零排放路徑關鍵戰略,環境部所擬「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今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成為我國建立資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的重要法制基礎。環境部長彭啓明對此表示,這不只是法條文字的修訂,更是思維的巨大翻轉。
本次「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法以「源頭減量、資源循環」為核心方向,透過制度革新與跨部會整合,推動產業由線性經濟全面轉型為循環經濟,本次修法首次將產品從設計、生產、消費、回收至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納入管理制度,未來政府將制定國家資源循環計畫,並設立跨部會「資源循環推動會」,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共同推動循環經濟發展。
此外,本次修法也導入綠色設計制度,未來得指定產品及營建工程採行易拆解、單一材質或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料等設計方式,從源頭降低資源浪費及提升再利用效益。同時,也可指定業者採取重複使用、減少使用、延長使用或禁限用等措施,降低對原生資源依賴。
環境部表示,為促進全民參與循環經濟,本次修法新增循環標誌及產品資訊揭露制度,讓消費者可了解產品再生料使用比率、耐用性、可維修性及回收方式,進而選購循環產品或服務,帶動永續消費市場。
此外,政府未來將優先採購循環產品,並鼓勵民間企業投入循環採購,以擴大循環市場需求。修法也新增「創新實驗沙盒」制度,讓創新循環技術或商業模式得於受控環境下進行驗證,協助循環產業發展與技術突破。
彭啓明表示,台灣的資源治理迎來歷史性的一刻,這不只是法條文字的修訂,更是思維的巨大翻轉,過去國人習慣末端處置的線性邏輯,現在將全面轉向「源頭減量、資源循環」的新經濟模式,本法案正是落實零廢棄願景的核心動能,將透過法制化的引導,讓廢棄物轉化為再生資源,建構起更具韌性的循環產業鏈,重新定義台灣對資源的利用方式。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