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榮廠商代刀案「誰默許廠商進場?」 醫改會籲公開調查結果

台中榮總年初被爆放任無照醫材廠商進開刀房手術,遭台中地檢起訴,從重量刑。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表示,現代醫療科技發展很快,並不是反對廠商提供教育訓練或操作技術指導,但重點在於很多實務現場會涉及到病人安全。醫改會主張專案小組調查報告並公開細節,釐清到底是哪個環節沒做到、誰默許廠商進場指導,目前廠商進出手術室的審核機制是否形同虛設,並不能單純只處分臨床醫師。
台中榮總年初被爆放任無照醫材廠商進開刀房手術,甚至直接手術執刀,醫師則在一旁插手納涼,「觀看」廠商進行內視鏡手術,讓無照廠商執刀至少3年以上,粗估受影響至少180名病人。台中地檢署2月5日搜索腫瘤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及醫材廠商,檢方查出楊、鄭放任廠商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等核心醫療行為,廠商還會給醫師「公關費」,昨依醫療法等起訴2人,並建請從重量刑。
林雅惠表示,現代醫療科技發展很快,並不是反對廠商提供教育訓練或操作技術指導,但重點在於很多實務現場會涉及到病人安全。「廠商帶刀」早在2019年就有相關爭議,到現在還存在,病人支付了高額手術費並簽署同意書,基於對醫師專業的信任,如果帶刀的是廠商,對病人來說是極大的驚嚇、傷害與安全威脅,代表長期缺乏監管,也踐踏了病人最基本的權利。
林雅惠說,衛福部說6月底會訂定相關指引規範,但除了訂定指引外,也不能將所有處分責任都推給個別醫師,像手術室的門禁、器材進場、非醫事人員的辨識,都屬於醫院行政管理的範疇。
針對1月初衛福部請醫策會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林雅惠表示,醫改會主張專案小組調查報告並公開細節,釐清到底是哪個環節沒做到、誰默許廠商進場指導,目前廠商進出手術室的審核機制是否形同虛設,並不能單純只處分臨床醫師。
指引需有嚴格執行行政管理規範,林雅惠表示,需明確畫分廠商可參與的範圍,僅限於設備操作示範、軟體升級或機器維修,嚴禁替代醫師執行任何醫療行為;可參考日本做法,嚴格控管進出目的與頻率,並留存簽署的正式文件,記載器材種類、手術名稱、目的、時間及頻率,作為院內管理依據。
林雅惠說,也要強化病人知情同意,如果手術中廠商必須進場指導新設備操作,必須在同意書上明確記載廠商名稱、進入時間與角色,確保病人在知情的前提下接受服務; 病人本來就有權利知道誰參與了醫療程序,特別是非醫事人員在場時,更應該有文件詳加記載,這才能確保醫病雙方的共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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