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綠人閃爍」搶燈也罰?阿嬤過馬路秒噴500元 交通部揭正解

台灣致力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不僅加重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的罰則,針對行人的違規行為也同樣加嚴執法。近日,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直擊,一名阿嬤因闖紅燈穿越斑馬線,當場遭警察開出500元罰單。貼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拍手叫好,認為執法應一視同仁;但也有人質疑,對於年長者是否應先以勸導為主。
原Po在Threads發文表示:「出個門阿嬤500飛了」。他並引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提醒大眾,行人若不依標誌、號誌指示(如闖紅燈),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甚至提到,若小綠人已經開始閃爍才踏入斑馬線,同樣視同闖紅燈違規。
貼文曝光後,許多機車族與駕駛紛紛留言表示支持:「非常支持警察對違規行人開罰」、「罰得好,一堆紅燈也沒在管的」、「這500元救她一條命很值得」、「起碼比收5000塊白包好」。有網友更分享親身驚險經歷,表示曾遇過路人看手機闖紅燈,突然從貨車死角走出來,差點就撞上,若真的發生意外,駕駛往往百口莫辯。
不過,針對警察對高齡長輩直接開罰的做法,也引發部分網友的不同看法。有人認為:「沒勸導就開罰阿嬤,那就過分了點」、「不該先勸導嗎?欺負老人家不敢跟你反駁而已」、「老人家就別罰了吧」。對此,有網友反駁指出,許多長者過馬路不看路也不看車,宛如「移動神主牌」,經常導致機車急煞摔車,確實需要透過開罰來重新教育正確的交通觀念。
值得注意的是,原PO提到「小綠人閃爍才踏入斑馬線視同闖紅燈」的說法,在留言區引起不少質疑。許多網友指出:「前陣子已經改了啦,現在不視為違規了」、「交通部都說不開罰了」、「有些路口小綠人一亮就開始閃,不通人性」。
事實上,針對「行人於小綠人閃爍時通過路口是否開罰」的爭議,交通部與警政署日前已做出回應。目前實務上已放寬認定,對於此類情況原則上「以勸導代替舉發」,不予開罰。不過,警方仍呼籲,當小綠人開始閃爍時,代表綠燈剩餘秒數不足,尚未踏出斑馬線的行人應留在人行道等待下一次綠燈;若已在斑馬線上,則應盡速快步通過,以確保自身與整體交通安全。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