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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鬧鼠患…民眾憂「恐大量投放老鼠藥」 環境部:不應作為常態唯一手段

北市近日鬧鼠患,引起外界擔憂部分地區大量投放老鼠藥。環境部今提醒,執行公共環境鼠患防治應更為謹慎,優先落實「防鼠三不」原則,將化學防治(殺鼠劑)視為最後手段,且不應將大規模投藥作為常態性的唯一防治手段,才能確保環境安全、避免幼童或寵物誤觸受害。
環境部表示,防範鼠患的核心在於源頭管理,應嚴格執行「不讓鼠來、不讓鼠吃、不讓鼠住」。在進行公共區域整備時,應優先針對髒亂點、廚餘置放處及下水道進行澈底清潔與疏濬,斷絕老鼠食物來源。若環境整頓後仍有鼠患,再優先採用捕鼠籠等物理防治工具。
對於化學防治(老鼠藥)的使用,台大學昆蟲學系名譽教授徐爾烈建議地方政府及相關防治單位務必遵守以下「用藥三守則」:一為最後手段原則,僅在物理防治效果有限時,才考慮使用殺鼠劑,不應將大規模投藥作為常態性的唯一防治手段,避免造成環境負擔及非目標生物(如犬、貓、鳥類)的中毒風險。
第二項是適量與隱蔽投放,使用環境用藥時,必須嚴格遵守「適量投放、隱蔽角落」原則。施藥點應選擇老鼠經常出沒的隱蔽處,加強巡查鼠患頻率高區域,若發現鼠洞,可將鼠藥直接投入鼠洞並封閉;戶外使用鼠藥宜置入鼠餌盒內,防止幼童與寵物直接接觸,並明確標示,定期檢查鼠隻有無取食並補充鼠藥,增加老鼠取食的成功率。
最後是戶外避免使用,居家小心使用黏鼠板,為符合動物福利並減少後續清理困難,應盡量避免在公共開放空間使用黏鼠板,以免誤傷其他非目標動物。
環境部化學署補充,地方政府在發放或施放老鼠藥時,應加強宣導正確用藥知識。民眾居家防鼠也可參考環境部「居家防鼠盲點大體檢」,檢查家中孔洞、密封食物並清理雜物。若必須使用滅鼠藥,應選購經環境部核准的合格環境用藥,並詳閱標示說明書,確保人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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