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護病比入法緩衝期太寬裕 背棄總統政見
衛福部長石崇良承諾今年底前三班護病比入法,但設有兩年緩衝期,最快一一八年才正式實施。六大醫學中心工會昨發表聯合聲明,譴責緩衝期過於寬裕,已違背賴清德總統上任兩年入法執行的承諾,且一一八年實施形同交由下任總統、行政團隊統籌,「若此規畫為真,無疑是背棄政見、推諉卸責」。
台大、台大癌醫、成大、北榮、新光、振興共六大醫院企業工會昨發表聲明批評,三班護病比入法具有緩衝期是推諉卸責,雖然認可護病比的具體人力標準可以於「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訂定,但不代表「醫療法」沒有修訂空間。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秘書長邱宇弘表示,衛福部應同步修訂醫療法,納入基層護理人員參與決策,及針對執法過程督導、裁罰、停業機制,與避免地方衛生局球員兼裁判等情況,應在醫療法修訂調整。
邱宇弘說,三班護病比入法,醫院雇主團體常以窒礙難行為由,向各方施壓,渲染恐慌輿論、無限推遲時程,但此已是退無可退的政策,不僅應直接入法,包括隔離病床不被計入,全月全院平均計算導致數據失真,未考量跨單位調動、護理人員休假、加班時數,導致醫院雇主為達標反讓基層負擔加重,都須儘速改正。
政府已投入百億納稅錢,支應醫院人事成本,讓目前三班護病比總體達標率接近八至九成。邱宇弘說,各項條件均已成熟穩定,不應放任醫院雇主叫板喊價拖延時程、棄病人安全風險及護理過勞負荷於不顧,呼籲衛福部拿出執行魄力,盡速提交部版草案預告修正。
對於醫院企業工會呼籲修醫療法。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療法修正或訂定由醫事司負責,但三班護病比入法主要由照護司負責,將是「先決定政策方向,法規作為配合」。
劉玉菁說,三班護病比如何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標準如何訂,將進行前置作業,包含預告及與各團體開會討論等,目前修法維持部長石崇良對應的修法程序,而醫療法現行規範已包含裁罰、停業機制等,且修法程序與設置標準不同,將再觀察有無調整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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