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抽驗2%打臉卓揆? 石崇良:馬鈴薯發芽與毒性沒有絕對相關

政府放寬美國發芽馬鈴薯進口規定,引發食安疑慮,行政院長卓榮泰於立法院備詢時宣稱要求「整櫃檢查,每一顆拿出來檢查」,被外界質疑為天方夜譚。衛福部今天提交立院針對馬鈴薯食安把關書面報告,也隻字未提「逐顆查驗」。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表示,食藥署負責馬鈴薯龍葵鹼、農藥等抽驗,採「抽批查驗」、需本於科學根據,「沒有逐顆檢驗的問題」。
石崇良說,他先要澄清,進口食品於我國邊境把關,分為檢疫、查驗2部分,食藥署主責查驗,以加工用馬鈴薯為例,食藥署會針對每次進貨,抽驗2至10%,檢驗殘留農藥、重金屬、龍葵鹼等物質,如超過標準,將要求整批退運,無法退運者必須整批銷毀;農業部主責檢疫,負責馬鈴薯外觀檢視,並排除可能引發病蟲害的情況,卓揆所指是農業部「外觀檢視」馬鈴薯是否發芽部分。
「食藥署執行邊境查驗,通常不是逐顆檢驗。」石崇良說,現行針對進口馬鈴薯,在邊境抽驗比率,先採一般抽批,依風險程度不同抽驗2%至10%,若揪出超標,將依法提高抽驗比率為20%至50%,如還有疑慮品項輸入,則再提高抽驗比率,最高可逐批查驗,這是過去一向的做法,每次檢驗時效約落在3天左右。
政府放寬進口馬鈴薯規範,已在國內引發「發芽馬鈴薯之亂」,有民眾聲稱吃發芽馬鈴薯並無疑慮;毒物專家則指出,發芽馬鈴薯含龍葵鹼機率高,民眾攝食量每公斤2至5毫克便可能出現毒性,說法莫衷一是,讓民眾無所適從。對此,石崇良說,龍葵鹼濃度高低,「與發芽與否沒有絕對關聯性」,因此食藥署把關時,也並非是根據發芽與否,而是直接檢驗龍鹼。
衛福部於書面報告中說明發芽馬鈴薯處置流程,若經農業部檢疫,發現馬鈴薯有發芽問題,將先由農業部監督業者剔除發芽的「整顆馬鈴薯」,再由衛生單位抽驗檢測龍葵鹼,若經檢驗不符規定,「需整批銷毀」;至於整體邊境防控,食藥署進行食品輸入查驗,是依產品風險進行抽樣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重金屬及龍葵鹼等項目,如檢驗不符規定,也將要求產品退運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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