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發芽馬鈴薯輸台影響食安? 專家:新制多重管理可系統性提升食安

農業部因應台美貿易協定(ART),開放加工用馬鈴薯,發芽不必全數退運,去除發芽部分後便可加工製成各項食品,引發民眾對龍葵鹼中毒疑慮。專家分析,這是我國首次制度性開放特定用途進口原料馬鈴薯,過去進口馬鈴薯並未區分食品用、加工用途,新制將現行發芽就退運,改為源頭處理、邊境查驗、加工剔除等多層防護,消費者可理解為兼顧貿易、食安,更系統性確保安全性。
海洋大學食科系教授暨系主任陳泰源指出,過去我國進口食用馬鈴薯雖可加工使用,但沒有區分食用、加工用途,因此本次新制,為全台首次制度性開放特定用途進口「原料馬鈴薯」,主要是為滿足食品加工產業需求。但外界擔心新制是否為標準放寬、發芽馬鈴薯流入供應鏈,不過,新規非降低安全,反而從源頭至加工「多重把關」。
根據新制,美國馬鈴薯在出國前,必須檢附官方檢疫證明,確認無病蟲害,並經過清洗避免土壤挾帶細菌、害蟲進入我國,且為避免運輸過程發芽,出貨前必須多次使用發芽抑制劑處理。陳泰源指出,馬鈴薯一旦發芽,恐產生引發人體不適的天然毒素物質,如龍葵鹼等,為此,應從源頭預防,且所有處理過程需留下紀錄,確保有所依據,可供查詢。
陳泰源說,新制規定,美國馬鈴薯出口前,若發現發芽或帶有土壤,就不得輸出,且檢疫證明需註記僅供加工用途、已施用發芽抑制劑,這可確保用途不會直接進到市場販售,也能提升資訊透明度,且即使經過美方檢查,在我國邊境還是會再查驗一次,包括發芽的外觀,與是否含有龍葵鹼等,且進入工廠後會再次挑選,發芽、異常馬鈴薯需整顆丟棄,不能切掉再使用。
「新制主要改變是將過去由外觀判斷是否發芽的做法,轉為結合源頭處理、文件證明、出口檢疫、邊境查驗與加工端剔除的多層防護架構。」陳泰源說,此作法與國際間常見之風險導向管理模式一致,將風險控制於食品鏈之前,而非僅依單一指標判斷,消費者可理解為進口加工馬鈴薯進入食品製程前,已經歷多重檢查、處理程序,可在兼顧貿易與食安前提下,系統性確保產品安全性。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