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連環爆…北市夜市攤商投保率不及格 市場處曝3大原因

近期高雄、新北等食安連環爆,夜市攤商食安投保率低,若發生重大食安消費者恐求助無門,北市議員吳世正建議市府推動「食安保險認證標章」,並且找產險工會設計適合小攤商的保單。市場處也分析攤商投保意願不高原因,包括缺風險意識、法規強制力不足、小規模攤販無商業登記、理賠條件與現實脫節等。
根據北市市場處統計,台北市現有47處公有零售市場,共有699攤飲食類攤商,已有694攤完成投保,投保率高達99%;但夜市與流動攤商的18處攤集場,共有1077攤飲食攤,卻僅有636攤投保,投保率僅約59%,仍有待加強。
吳世正說,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具備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的餐飲業者,才屬強制投保對象,新北市政府及台南市政府都是鼓勵攤商自行投保,僅有台北市政府和台中市政府納入公有市場攤商契約,要求強制投保,這也導致多數小本經營、無登記的攤販成為法規灰色地帶。
市場處長黃宏光表示,公有零售市場部分,攤集場目前是鼓勵投保的推廣方向,會了解一下攤集場意見,但攤商多覺得自己小本經營,營業規模有限,不過小攤商為非登記的餐飲業者,投保營業風險的觀念也比較不足,但會持續宣導。
市場處也分析小攤商投保率低的三點原因,第一,風險意識與規模限制:小本經營者營業額有限,視保費為額外負擔,且普遍缺乏營業風險意識,不認為有投保必要性;第二,法規強制力不足:小規模攤販無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無食安法強制投保規定;第三,理賠條件與現實脫節:理賠條件較嚴格,且要求標示日期、保存方式與攤商特性不符,恐生理賠爭議。
吳世正提出三大具體建議,包括建立「食安保險認證標章」,讓「有保險、更安心」成為生意加分的誘因,從「強制要求」轉向「市場驅動」;儘速研議「攤商專屬條款」:市場處儘速與產險公會針對夜市攤販「現做現賣」的特性,研擬簡化版的理賠認定標準,調整關於「標示日期」等對攤商不切實際的規定,確保「出事真的能賠」。
第三,強化保險知識教育與法規媒合:市場處應深入夜市自治會舉辦說明會或加強宣導,讓攤商知道投保不僅是保障客人,更是保障自己的身家財產,避免因一次食安事故就導致傾家蕩產。
黃宏光表示,會在兩個月內研議投保認證標章,也會持續加強宣導相關教育宣導,並且與產險公會討論投保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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