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用藥新制各界憂延誤治療 專家提4建議:動物用藥轉類指示用藥

農業部防檢署將於明天舉行「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會議,該寵物用藥新制備受爭議,原先由防檢署副署長傅學理主持的會議,將改由農業部次長杜文珍主持。東亞政經塾顧問丁旗源建議,防檢署應建立完整人用藥品管理機制,開放社區藥局販售動物用藥,另呼籲動物用藥廠商建立穩定供貨機制,並推動部分用藥轉類指示用藥。
丁旗源指出,我國藥品管理長期採取明確分工,動物用藥由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範,屬農業主管機關權責;人用藥品則依藥事法管理,由衛福部主責。此安排基於專業審查、風險控管與責任歸屬的制度設計,也就是說,「藥品進入哪一個使用體系,就應接受該體系完整且一致的規範」,此為藥政治理最基本的原則。
伴隨動物醫療需求快速成長,動物專用藥品與醫材供應長期不足,立法者於民國104年修正動物保護法時,開啟了例外機制。丁旗源說,動保法修法後,治療動物疾病所需藥物不足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一定類別之人用藥品,並由獸醫師填載診療紀錄後使用;其使用管理辦法,則由農業主管機關會同衛生主管機關訂定。
丁旗源表示,前述設計固然為臨床現場提供必要彈性,但其本質僅是「例外開窗」,而非對既有藥政體系的全面重構,而這扇窗口開啟後,制度卻長期停滯不前,承接授權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遲至113年2月26日才公布,且預計今年7月1日才正式生效,近十年制度空白,使第一線獸醫長期處於灰色地帶,也暴露行政機關在跨部會議題上的遲滯與失能。
「更根本的問題在於,當政府允許人用藥品跨入動物醫療體系,其法律基礎是否仍應停留於動物保護法的附帶條款?抑或應回歸藥事法,在藥政體系內明確處理用途變更與風險轉移?」丁旗源指出,現行作法顯然出現「體系倒置」疑慮。
丁旗源舉例,近期被炒作的「醫用氣體」議題,為一場錯置焦點的假議題,依既有公告,人用藥品可供動物使用的類別中,第656項即為「氧氣」,早已納入開放範圍,也就是制度並未禁止,問題癥結在於市場機制失靈,部分業者不願投入動物用藥查驗登記,導致供給不足,「卻反過來將責任歸咎於法規限制。」
制度設計亦可能引發經濟誘因扭曲。丁旗源說,當人用藥品在健保體系下價格低廉,若轉入寵物醫療市場,卻可能以自費高價販售,將形成顯著價差紅利。更令人憂心的是,部分診所對用藥資訊揭露不足,甚至需額外付費才提供藥名,資訊不對稱問題相當普遍。在飼主普遍感嘆寵物醫療費用高昂的情況下,若再擴大人用藥跨用,卻未同步建立透明機制,只會進一步加劇民怨與制度不信任。
丁旗源表示,若藥品供應體系勢必要開放至獸醫端,則不應侷限於單一通路。社區藥局具備專業藥事人員與高密度分布的優勢,理應納入制度設計之中。若此次修正草案能明確引入社區藥局參與動物用藥供應,在降低流通成本、減輕飼主負擔的同時,也有助於強化用藥指導與安全監控。當然,此舉須建立在衛福主管機關與農業主管機關協同監管之上,方能兼顧效率與風險控管。
本次修法須確保「制度站得住」,丁旗源提出四項建議,第一,防檢署應建立完整人用藥跨用管理機制,包括流向追蹤、不良反應通報與稽查制度,並強化獸醫收費與用藥資訊揭露透明度;第二,應開放社區藥局申請販售動物用藥,引入藥事專業分擔風險;第三,要求動物用藥廠商建立穩定供貨機制,拓展至多元通路;第四,推動部分動物用藥轉類指示用藥,確保安全前提下提升可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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