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聘僱條件放寬 監院:涉及女性工作權保障籲暫緩

行政院日前宣布,4月13日起將大幅放寬聘僱外籍家庭幫傭條件。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表示,新制恐加劇性別和階級不平等、衝擊勞動權益,呼籲政府暫緩推動,並全面檢討家庭類型移工制度,優先強化公共照顧體系,而非依賴低成本勞動力。
人權會指出,新制未進行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已具有國內法效力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兒童權利公約(CRC)等國際人權規範,均要求政府應透過制度的安排,確保家長和照顧者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以免個人尤其是女性,因為照顧家人子女而在勞動市場遭受不利待遇。
人權會表示,依據政府的說明,推動新制是為因應家庭結構變遷,希望多一個幫手來協助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生活,然此政策方向卻與近20多年來我國歷任政府推動托育公共化、讓不同階級家庭都能平等近用托育服務等改革方向背道而馳,無助改變傳統性別角色分工,也不利促進友善育兒家庭制度的發展。
人權會強調,政府推估有144萬多家庭符合申請資格,然而能夠受惠的恐仍僅限社經條件高的富裕家庭,無助於一般勞工及受薪家庭解決育兒和工作兩頭燒的困境,政府也未充分評估新制對性別及兒少人權的影響,倉促推行此亟具爭議的政策,人權會表達遺憾。
對於現行外籍幫傭制度,人權會說明,實務上面臨類似看護工勞動界線模糊與權益保障不足問題,在新制實行後,未來申請資格放寬及制度規模擴張的情況下,此類風險更可能被進一步複製並擴大;特別是在看護工申請條件較為嚴格、幫傭制度相對寬鬆的制度設計下,未來外籍家庭幫傭可能仍需兼任照顧病人或育兒工作,步上現行看護工剝削模式。
人權會指出,且當兒童照顧推回家庭私領域的範圍,政府也難以監管,無從確保兒童獲得妥善照顧,進而加劇家庭與移工間衝突與緊張,建議應先提升並保障移工人權,否則貿然擴大「外籍家庭幫傭新制」,恐將重蹈移工人權侵害之問題。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