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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就瘦、一周見效?桃園去年食品違規廣告暴增6成

食品廣告常見「吃了就瘦」、「一周見效」、「逆齡抗老」等不實內容,桃市府今公布去年度食品廣告查處結果,全年共查獲611件違規案件,較前一年暴增62%。衛生局提醒,借出電商帳號供他人刊登違規廣告,恐與實際販售者同被認定共同行為人,一起挨罰。
衛生局表示,違規廣告以網路平台為大宗,占整體案件79%,其中個人賣家比例高達61%,是違規廣告的主要來源。衛生局分析常見違規宣稱,以減肥瘦身類最多,常見話術包括搭配身材對照圖片,宣稱產品可吸附油脂、燃脂或阻斷脂肪吸收。
其次為皮膚美容類,包括抗老、淡斑、美白回春、祛痘養顏等宣稱;第三則為新陳代謝類,如解酒、控糖、促進循環等,部分內容已涉及醫療效能宣稱。
衛生局指出,近期新興違規型態,包括有民眾將蝦皮等電商平台帳號借給他人,由對方刊登違規食品廣告販售商品,帳號出借者與實際刊登者可能被認定為共同行為人,將一併受罰,提醒民眾切勿輕易出借帳號。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食品廣告涉及誇大不實、易生誤解,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若宣稱醫療效能,罰鍰上限提高至500萬元,且針對累犯與電視廣告將採加重處分。
衛生局表示,食品僅提供熱量及人體必需營養素,不具任何療效。購買前建議先「停」下冷靜判斷廣告內容是否誇大,「看」清楚標示與說明,並「聽」取專業醫事人員建議。民眾若發現疑似違規食品廣告,可撥打食品安全檢舉專線或向衛生局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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