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責任險…高雄毒春捲受害者恐求助無門 食藥署出手:擬強制攤商投保

清明連假期間,高雄市苓雅區正義市場發生春捲食物中毒事件,一家攤商販售的春捲被檢出沙門氏菌,至今共157人受害,依「食安法」每人可求償30萬元,因攤商未投保產品責任險,有脫產疑慮,外界擔心受害者求助無門。現行產品責任險投保規定,要求具商業登記、公司登記等一定規模業者投保,衛福部食藥署指出,已於去年3月啟動研議,擬將小型攤商納入規範範圍。
外界質疑,因攤商未被強制規範,要求投保產品責任險,導致受害民眾只能直接向業者索賠,若依每人30萬元求償,攤商業者恐面臨4200萬鉅額賠償金,業者若設法脫產規避,受害者恐求助無門。除本案之外,2024年震驚社會的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業者雖依法投保產品責任險,卻被揪出產品責任險效期已過期。
食藥署訂定「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險」規範,依食品業者業別及規模規定是否需要投保,餐飲業者具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者,須投保產品責任險;具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稅籍登記的食品製造業,或具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的食品製造、加工或調配業者,須投保產品責任險;食品輸入業者,具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稅籍登記者,需投保產品責任險。
多數攤商不具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僅有稅籍登記,尚未被要求投保產品責任險。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說,現行制度是依照業者規模、營業型態及風險程度,以分級管理方式辦理,具公司、商業登記或工廠登記餐飲業者,其規模較大、供應鏈較廣,對市場影響範圍較高,因此優先列入強制投保產品責任險規範。
許朝凱說,為維護民眾權益,食藥署研議將僅具稅籍的小型攤商,列入需強制投保產品責任險類別,考量業者多為小型經營者,需謹慎研議,已於去年3月分啟動評估,徵詢餐飲業相關公協會、地方衛生局意見,多數意見認為需設有適當緩衝期再強制執行,未來將舉辦說明會,蒐集相關業者意見,並與經濟部、餐飲公會、工會等討論,評估管理方式及強制納保可行性。
另,已被要求投保的業者,在填報食品業者資料時,需說明是否已依規定投保,許朝凱說,食藥署自2024年4月10日起,要求業者列出保險單號碼、保險期間並上傳產品責任險投保證明文件,後續建置「AI保單預警系統」,若發現業者保單即將到期,可直接發信到業者於登錄系統中留下的電子郵件,提醒業者盡快投保,若業者逾期仍未投保,系統會直接通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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