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鍰變「地方小金庫」僅12%改善道安 交部將修法提高到30%

為撕掉「行人地獄」標籤,政府積極執法遏止違規,但立委陳清龍今天指出,去年交通罰單開出1631萬張,死傷事故卻高達53.6萬件,而罰單收入75%分配給地方政府,僅強制12%用於交通安全改善,「人民罰款成地方政府小金庫」,改用於挹注地方財政缺口,認為分配不合理;交通部長陳世凱說,這種情況確實不合理,未來將修法,盼強制用於交通安全改善比例提高至30%。
交通部今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陳清龍表示,為撕掉行人地獄標籤,政府積極執法,但罰單愈開愈多,事故死傷卻沒有下降。
陳清龍指出,2022年交通罰單有1385萬件,事故件數47萬件,而2025年罰單開出1631萬件,死傷事故件數達到53.6萬件,從數據顯示,「罰單愈開愈多,死傷事故卻沒減少」。
其中,罰單收入75%分配給各地方政府、24%給裁罰機關、1%繳交國庫。但細看各地方政府分配到的罰款收入,以六都為例,台北24億、新北24億、桃園17億、台中20億、台南11億、高雄16億,但僅12%強制用於交通安全改善,等於改善經費僅2億元。
陳清龍進一步表示,地方政府若用此專款來改善交通安全,對民眾來說感受會較好,但這筆費用今卻變相成為地方政府的「小金庫」,用於挹注財政缺口,認為這樣的情況不合理,應修法將罰款明確用於交通安全改善。
陳世凱坦言,現在的情況不合理,且易讓用於交通安全改善的費用變成地方政府的小金庫,事實上目前直轄市的罰款收入,75%分配給地方政府,加上24%給裁罰機關,「幾乎99%罰款都由地方取得」。
陳世凱指出,交通罰單的目的,是為讓交通更安全,相關經費應放在交通安全相關部門,為此,交通部已將提出修法,建議強制用於交通安全改善比例,從過去12%提高至30%,相信硬體改善速度可以加快很多。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補充說,根據現行「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之罰鍰收入,應至少提撥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其優先支應項目有6項。
優先支應的6項目包含道路交通違規案件舉發處理費用、購置及檢定交通執法裝備器材費用、交通執法資訊電腦化費用、設置或租用違規車輛保管場所或卸貨分裝場地費用、交通執法與安全宣導費用、交通執法教育訓練及考察費用。
胡迪琦表示,修法後,原規畫罰款收入用在交通安全項目新增3項,包含科技執法、交通協勤費,經與地方討論後,取消科技執法等用途項目,調整為交通環境改善、事故處理分析等2項,未來罰款收入不用於增設科技執法設備;胡迪琦說,由於裁罰機關有不同意見,但若順利,預計今年上半年預告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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