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小綠人閃爍衝斑馬線不用挨罰!交通部修法放寬 新規3月13日上路

現行法規規定,若剩餘綠燈時間不多,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違者可開罰500元,但受到民眾反彈,認為對行動緩慢族群不友善。為此,交通部今再公告修法,明確定義「行人綠燈閃光」倒數十,尚未進入道路者「應避免跨入」,等於免罰,新制將於3月13日上路。
交通部今(11日)發布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主要是為明確化「行人綠燈閃光」的顯示意義,綠燈倒數或閃爍並非催促行人奔跑通過,而是提醒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避免跨入」,應等待下一輪綠燈,以確保自身步履從容與安全。
現行法規規定,行人號誌小綠人閃爍倒數時,尚未跨入斑馬線者「禁止跨入」,民眾若是踏入斑馬線,屬於違規行為,可開罰500元。
但交通部修法後,未來「行走行人」的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是代表在警告行人,剩餘的綠燈時間不多,尚未進入道路者,避免跨入;已進入道路者,應盡速通過,或停止於道路中的交通島上。由於修法後從「禁止跨入」改為「避免跨入」,等於未來裁罰將不再認定違規穿越道路,有免罰空間。
交通部指出,本次修法特別考量到學童、長者或行動較緩慢的族群,綠燈倒數秒數的目的是提供行人判斷剩餘通行時間是否充裕;若行人發現秒數不足,或綠燈已開始閃爍,應評估自身步伐考量優先,留在路邊等待下一輪燈號,避免因低估路程、在車道上奔跑或因焦急產生意外風險。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