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日育嬰留停 男性增至4成

今年元旦上路的「育嬰照顧彈性化」新制,勞工於子女三歲前可申請的兩年育嬰留停期間,其中卅日可依需要以日為單位申請;勞動部統計,到二月底,申請單日育嬰留停男性比率上升至百分之四十四點三,男性參與家庭照顧的意願有大幅成長。
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合併不超過卅日,期間仍有八成投保薪資補貼,曾申請單日育嬰留停的陳先生說,碰到孩子生病時,這些彈性假就很有幫助,否則過去一次就要請好幾個月,也擔心錯過職場升遷機會。王先生則感嘆,新制看得到吃不到,因為他已經把六個月有八成薪的育嬰留停,一次用完了。
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顯示,截至二○二六年二月底止,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人數計二七八七人,占總申請人數一萬四三三五人的百分之十九,其中女性為一五五○人,占比約百分之五十五點六,男性為一二三七人,占比約百分之四十四點三,男性申請比率高於去年整體的百分之廿七點八。
以育嬰起迄日數未滿卅日計為一筆統計,申請筆數五二五二筆,占育嬰留停津貼總申請筆數百分之卅點六,其中以申請一日為大宗,占以日申請筆數的百分之五十點七。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過去在制度缺乏彈性時,申請的性別比例懸殊,雖然不分家長性別都能申請,但大部分申請育嬰留停都集中在女性,造成照顧責任的性別分工不夠平等。推動育嬰留停彈性化的初衷,除了要力挺育兒家長,也希望進一步促進性別平等。
洪申翰指出,歷年數據也顯示,制度愈具彈性,愈能提升男性參與家庭照顧的意願與比例,未來勞動部將持續精進相關措施,讓職場環境對友善育兒更加友善,同時也兼顧企業攬才留人、運作與發展。
勞動部進一步分析,觀察今年一月及二月數據可發現,雖二月工作天數較一月少,但以日申請彈性育嬰留停的人數卻比一月更多,顯示有愈來愈多家長善用新制。此外,以日申請案件約有六成以累積多日一次辦理方式申辦,預計三月以後仍會有家長採取累積多日後一次申報的方式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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