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加重罰則31日實施 違規者需自費參加講習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提高無照駕駛罰鍰,機車、汽車駕駛最高各處3萬6000元、6萬元。公路局今天說,31日將施行,且所有無照駕駛違規者需自費參加道安講習。
交通部公路局表示,為導正民眾錯誤駕駛觀念,1月31日修正施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提高無照駕駛罰鍰,其中汽車無照駕駛最高罰鍰提高至新台幣6萬元,機車提高至3萬6000元,10年內違規達2次者,將處以最高額度罰鍰,若達3次以上,則在前次罰鍰基礎上再加重處罰,以及一律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此外,所有無照駕駛違規者皆需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
公路局說明,以往為遏止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駕駛車輛導致嚴重事故,已先針對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人召回並安排講習,但近年來無照駕駛數量持續上升,經統計,114年未成年無照駕駛數量約2萬件,成年無照駕駛約26萬件。
為配合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公路局表示,講習班別新增「無照駕駛違規班」,課程為3小時,每小時收費200元,課程涵蓋「道路風險辨識」、「考照相關說明」及「交通法令(含法律責任)」,除了幫助違規者回到合法駕駛的行列,也宣導相關的民、刑事責任,並加入正確使用駕駛輔助系統。
公路局表示,若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3項規定,會處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其為汽車駕駛人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禁考);其為汽車所有人者,吊扣違規汽車牌照6個月。
公路局呼籲,無照駕駛罰鍰由原6000元至2萬4000元,修法改為無上限,無照駕駛代價極高,期望透過新增的講習課程,引導違規者循正確管道考取駕照,確保每位用路人皆具備完整的駕駛技能與正確的法治觀念,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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