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至22日 北市計程車實施春節加成照表收費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因應年前送禮訪友及春假期間走春拜年乘車需求,為鼓勵計程車運將朋友疏運旅客,115年臺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每趟加收30元)將自2月11日零時開始,至2月22日24時止,以上車時間為準,共計12天,於臺北市境內上車之乘客請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仍應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臺北市公運處表示,已印製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宣導貼紙供駕駛張貼於車內,駕駛可於1月21日起可至本市計程車服務站、警察廣播電臺、交通警察大隊及本市計程車公工會索取;另請民眾搭乘計程車下車前,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遇有未按表收費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請撥打1999申訴,經查證屬實可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裁處新臺幣9,000元至9萬元罰緩;公運處與警方亦不定期於計程車排班區進行聯合稽查,倘查有違規情形,將依規裁處。
公共運輸處特別提醒,由於春節拜年、應酬場合較多,民眾可多加利用計程車,以避免酒後駕車發生危險,保障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另也希望民眾於春節期間搭車時,能夠給予運將朋友打氣鼓勵,讓大家一起過個快樂、平安的歡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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