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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總爆無照廠商代刀 衛生局嚴辦:最重關5年、醫院也有事

有媒體報導,台中榮總3名醫師遭爆放任無照醫材廠商進開刀房執刀手術,自己一旁納涼觀看,時間超過3年。對此,台中市衛生局說,若查證屬實將依法嚴辦。若確認由未具醫師資格者開刀,將依醫師法最重可處5年徒刑。另若醫院容留密醫,依醫師法,情節重大者,可處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
CTWANT報導,台中榮總有3名醫師遭爆料竟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內,甚至直接手術執刀,醫師則在一旁插手納涼,「觀看」廠商進行內視鏡手術,讓無照廠商執刀至少3年以上,粗估受影響至少180名病人。
台中榮總今早發布新聞稿表示,一、台中榮總明文規定嚴禁任何非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二、有關媒體報導,本院已成立專案小組,釐清真相,依法辦理。
台中榮總副院長李政鴻今早受訪時說,已成立專案小組,依法處置,因影片比較模糊,還要再分析影片釐清中;至於廖姓醫師遭多次檢舉?李政鴻說,只接獲一件檢舉案,目前調查審議中。
李政鴻說明,由於現在儀器精密、先進,廠商依台中榮總規定,可以進入手術房,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其新儀器、新器械,若超出管制區,就違反規定,院方會進行懲處。
衛生局說明,衛生局今接獲訊息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目前正全力釐清相關事證,若查證屬實將依法嚴辦。
衛生局強調,醫療行為須由具合法醫師資格者依法執行,任何未具資格人員從事醫療行為,皆屬違法,絕不容許。依醫師法規定,未具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另若醫院容留密醫,依醫療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可處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
衛生局重申,若經查證屬實,將依法嚴辦,嚴格把關醫療安全,確保市民就醫權益與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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