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開罰100萬!日月潭風景特定區禁放煙火明年上路 規範範圍看這查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日前預告「日月潭國家風景特定區禁止燃放爆竹煙火事項」,違反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處以新台幣5000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
這項草案指出,為維護日月潭地區自然環境與公共安全,在國家風景區內由管理處負責的公有碼頭、觀景平台、自行車道及步道等場域,全面禁止燃放爆竹和煙火,違反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處以5000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
此次草案規範範圍包括水社營運碼頭、玄光營運碼頭、伊達邵營運碼頭、南邊湖預備碼頭、朝霧碼頭、向山眺望平台、九龍口景觀平台、年梯觀景台、松柏嶺觀景台、土亭仔觀景台及玄光碼頭觀景台、水社向山自行車道、涵碧半島自行車道、水社-朝霧-文物廟自行車道、大竹湖步道、水蛙頭-伊達邵自行車道、南邊湖步道、向山-月潭自行車道等設施。
目前該草案已在政府公報公開,預計公告至2月14日,如預告期內無其他民眾反映意見,將立即陳署簽公告實施,因適逢春節連假,最快預計3月中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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