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蔬果殘留農藥不符規定 三軍總醫院營養部、同學の店上榜

北市衛生局把關食安,11月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50件生鮮蔬果,今公布檢驗殘留農藥的結果,5件不符規定產品遍及光復市場的「同學の店」、「三軍總醫院營養部」等4處。
衛生局抽驗不符規定5件產品,「同學の店」2件格蘭芽、「三軍總醫院營養部」1件青蔥、「北市第二果菜批發市場19-09攤」1件彩色甜椒、「南京東路5段291巷口無市招攤販」1件菠菜,各檢出1-2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衛生局表示,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符規定產品且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的雲林縣、彰化縣、南投縣衛生局處辦。
衛生局說,已通知北農依進場果菜農藥殘留及添加物檢驗處理要點,針對違規農友停止供應該品名代號10天,另第1次違規,錄案加強抽驗;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供應該不合格果菜的品名代號資格,停供期間同身分證字號、同品名代號均不得到貨,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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