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損水面光電板僅檢測重金屬 彭啓明坦言:未檢測塑膠微粒

為達到國家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目標,全台各地光電案場陸續出現,許多民眾質疑現行光電政策已造成環境與水土的破壞。經濟部次長賴建信今於立法院備詢時指出,太陽光電對環境影響遠低於其他開發。立委痛批,這樣的說法完全無視人民對於光電破壞家園的憤怒,實在太離譜。環境部長彭啓明答詢時坦言,檢測塑膠微粒的方法學和計算都還在實驗室的階段,並未檢測目前水面型光電案場的水質並未檢測塑膠微粒。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邀請環境部、經濟部、農業部、內政部、交通部就「太陽能光電板案場環評機制與保護區廢棄物管理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賴建信在專題報告中指出,許多國家視太陽光電為低強度開發行為,影響程度遠低於工廠、鐵路、園區等開發行為。從國際案例來看,德國設置太陽光電無須辦理環評;新加坡則由主管機關依個案決定是否辦理環評;日、韓則以400MW及100MW作為是否辦理環評的分界,且無針對複合型光電設施要求辦理環評。
賴建信指出,我國光電環評標準第29條已明定太陽光電發電如涉及特定區位,即應辦理環評,包含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重要濕地、沿海保護區等敏感區,且設置達一定規模以上的山坡地也須辦理環評,相較他國已較為嚴格。
立委陳菁徽質詢時指出,經濟部的書面報告內容稱太陽光電是低強度開發、對環境影響遠低於其他開發,甚至自誇法規相較他國已較為嚴格,請官員睜開眼睛看看嘉義滯洪池、屏東海岸線、高雄大樹山林還有這麼多水庫上的光電板,在風災過後滿目瘡痍的破碎光電板,這是低度開發?已經是法規嚴格?這種報告完全無視人民對於光電破壞家園的憤怒,只能說太離譜。
陳菁徽進一步揭露,政府誇口的「光電板身分證」追蹤機制早已破功,環境部承諾9月提供的報廢清單至今跳票,如今嘉義滯洪池現場仍遺留大量電線、光電板與塑膠碎片,恐造成二次汙染,證實片片有回收的承諾根本做不到。
陳菁徽進一步追問,針對破損的水面型光電,是否會檢測溶在水中的塑膠微粒?是否考慮每3到6個月就要檢測水質?環境部長彭啓明坦言,檢測塑膠微粒的方法學和計算都還在實驗室的階段,因此並未檢測;國家環境研究院長劉宗勇補充,目前只有針對重金屬來檢測,塑膠微粒檢測還在發展中,要檢測是有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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